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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重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划分四类主体功能区

 

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出台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详细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发布 全文

    中国政府网8日全文刊载了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已于2010年12月将这份规划印发全国各省份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要求尽快组织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能源与资源、保障措施、规划实施等6篇,共13章。《规划》还收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和20幅图等3个附件,全文7万多字。

  《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详细

 

    新闻办于2011年6月8日(星期三)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秘书长杨伟民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情况,并答记者问。图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杨伟民。中国政府网 张龙 摄

  我国将实施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宪平8日说,为实现科学发展,我国在实施主体功能区域战略过程中将对不同的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效引导各地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全国分四类主体功能区发展 构建三大战略格局

    2010年底颁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了国家层面四类主体功能区的不同功能定位,将全国划分为国家层面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每个功能区的发展原则不一。规划还明确了能源、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和框架。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详细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在发布会上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六个新的开发理念,确定五个开发原则,并确立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三大战略格局。

  一是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构建这一格局,是在优化提升东部沿海城市群的基础上,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的区域,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二是构建“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这是结合我国农业自然资源状况的特点和基础,这几年主要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的新变化提出来的,对于保障全国耕地数量质量和农产品供给安全至关重要。

  三是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这一战略把国家生态安全作为国土空间开发的重要战略任务和发展内涵,充分体现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开发理念,对于在现代化建设中保持必要的“净土”,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