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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郸城国土局被指违规建集资房 回应称遗留问题

河南郸城国土局被指违规建集资房回应称遗留问题

  郸城县国土局集资房与办公楼一墙之隔 侯伟胜 摄

    “国家早就不让党政机关集资建房了,郸城县国土局却公然违反国家政策,超标准集资建房,分房过程中变相为领导层搞福利。真正在一线辛辛苦苦工作多年的普通职工却很少分到房子。”近日,有河南省郸城县群众向记者反映。日前,记者来到郸城县进行了实地采访。

    郸城县国土局位于县城新区府后街,与县委、县政府近在咫尺。紧贴该局办公区的东围墙、南围墙,建有三栋六层高的住宅楼。这三栋楼主体已经完工,工人正在贴外墙瓷砖。与其他商品住宅工地的大肆宣传不同,这处工地周围没有任何宣传标志,也没有任何介绍,显得很低调。记者从一个正在干活的工人口中得知,这里正在建的就是国土局的家属楼。

    记者进入正在施工的住宅楼,看到除去临街楼的门面房,这三栋楼一共有140多套住宅,其中大多数是120平方左右的三室两厅,剩下的是约90平方的两居室。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为: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科员、办事员70平方米,副处级、25年(含25年)以上工龄的正、副科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局级105平方米,正局级120平方米。作为一个科级单位,郸城县国土局此次集资建房的面积显然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相应住房标准。

    离开现场后,记者来到一墙之隔的郸城县国土局了解情况。办公室的展主任把记者领到了李勇立副局长的办公室,说李副局长在具体负责这件事,记者有啥问题可以问他。

    李勇立告诉记者,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建楼的那块地是10年前本单位职工集资买下来的,由于意见不一,迟迟没有开工建设。这次建住宅楼,是众多职工的意见。

    记者提出查看一下建楼的手续,李勇立称建楼的手续齐全,不过不在他这里。保管手续的人请假了,电话联系不上。当天下午,记者见到了该局提供的一份土地证,办证日期是2004年。不过该局提供不出集资建房的政府批文,以及建筑规划、施工等手续。

    记者询问该单位集资房的分房政策、以及购房价格,相关人士却讳莫如深。“郸城国土局干部职工好几百人,这次建的房子只有100多套,不够分。这次分房讲的是论资排辈,优先考虑工作时间长的人,此前已经享受过分房的不再参与。但最终分到房子的,大多是局领导和中层干部。”该局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人士说。

    为了了解郸城县国土局集资建房是否有规划、施工等手续,记者先后来到郸城县规划办、住建局等单位进行采访,得知郸城县国土局并未办理建筑规划、施工等手续。“不办手续,有的是手续不全没法办,有的是不愿意办。国土局集资建房没办手续,局执法大队曾经查处过,不知道为啥到现在也没有补办手续。”郸城县住建局施工股刘股长说。

    据了解,2006年8月18日,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对违反规定批准或实施集资合作建房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利用职权及其影响,以“委托代建”、“定向开发”等方式变相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凡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搞商品房开发,对外销售集资合作建成的住房的,要没收非法所得,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侯伟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