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主页>国土资源>列表

河南鹿邑县非法占地建别墅 被叫停后未停工

 

河南鹿邑县非法占地建别墅


新农村社区里建别墅,谁有钱谁买


    新农村社区里建起别墅群


    近日,记者不断接到群众举报:鹿邑县玄武镇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搞房地产开发,在新农村社区建起上百栋别墅……6月17日,记者前往鹿邑县玄武镇进行了采访。


    玄武镇新农村第一社区位于玄武镇东北部,老沈线北侧,鞋城大道东侧,占地面积685亩。据了解,该小区计划入住桥北、谢楼、前王、大陈、王口、刘花棚、二门、胡集、李大楼等9个行政村4120户2万多人,共设计6个独体别墅或联体别墅户型和小高层,分别满足不同需求。2010年3月份,社区第一期工程150套住房开始建设,占地面积122亩,涉及6个户型,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


    虽是收麦种秋季节,玄武镇新农村第一社区施工工地仍是一片忙碌的景象。在一处正在施工的别墅前,记者以买房者的身份问:“这些别墅卖得好不好?”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接过话茬:“好卖,现在又涨价了,刚开始12.8万元的户型现在卖到13.8万了;17.8万的现在卖到19.6万了。玄武镇企业多,有钱的人也多,都是那些有钱人把房价炒热的,你去问一问,说不定现在还真没有房了。”


    在桥北村,一位朱姓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别墅占的土地大部分是我们桥北村的,而且都是好地(农用地),2009年10月份左右开始毁的麦。当时每亩地的青苗费给600元,租地费是每年1200斤小麦,一年一给。当时村民不同意,村里就开大会,县、乡的领导都来了,说建新农村是上面的政策。老百姓的地自己不当家啊!”一位村民接着说:“说是新农村建设,我们村的很多宅基地都闲置着,而又在村外增加了150处新宅基,不知道是新农村建设还是扩建新宅基?”


    在谢楼村,一位晒麦的村民对记者说:“现在建的是第一期,谁都可以买,谁有钱谁买。这一期已经卖完了,下一期准备往北扩展,往北再扩是我们村的地,还没有给我们村商量好。”记者问:“搞新农村建设既改变了居住条件,又改变了村镇面貌,还可以合理利用土地,不是好事吗?”“好是好,但他们是打着新农村建设的旗号搞房地产开发,只是好了个别人,一套别墅少则十三四万元,多则十八九万元,里面设计的还有车库,绝大部分普通百姓都买不起。国家的政策是好,但在我们这里能在小区里买起房的大都是有钱、有脸面的人。”


    违法建筑一年多未停工


    在农田里建别墅,有没有城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没有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的取得是否走了招拍挂程序?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6月17日上午来到玄武镇党委镇政府办公大楼,见到一楼西头一办公室门半开着,便敲门进去。屋内一张姓人员不耐烦地问记者什么事,记者说明来意并问他在镇里的工作岗位。“我只是镇里的党委委员(后来听其他工作人员介绍他便是镇长),有什么事找主管的于副镇长。”他下了逐客令。


    记者拨打了于副镇长的手机,回应是无法接通。随后,记者拨通了鹿邑县主管新农村建设的刘副县长的电话,刘副县长说他在外地,等会儿让玄武镇高书记与记者联系。


    不一会儿,记者接到了高书记的电话:“刘县长让我给你通个电话,有什么事吗?”


    “在玄武镇采访,想通过镇里了解玄武镇新农村建设用地手续的事情。”


    “你看手续有什么用?”


    “采访需要。”


    “你去县国土局了解吧。”


    “镇里没有手续吗?”


    “所有手续都在县里,我安排人陪你吃饭。”


    “吃饭不需要镇里安排,能安排人让看看土地手续吗?”


    “不需要安排饭你想找谁找谁吧。”高书记说完随即挂断了电话。


    为进一步了解玄武镇新农村建设有关手续,6月28日,记者又一次来到玄武镇桥北村调查有关情况。电话中,该村朱支书告诉记者:“我们基层干部无条件执行上级规定,做好群众拆迁工作。”当记者问该小区有多少套房、怎样分配的,他说:“总共有150套,其中有50套卖给辅仁的工程师,作为住室和办公用房。剩余的100套并没有详细的分配规定,实际上谁有钱谁买。”


    随后,记者在鹿邑县国土局见到了玄武镇土管所所长王福义。他向记者出示了鹿邑县土地违法案件案号为2010年鹿国土资执字第12号的卷宗,该卷宗显示,玄武镇桥北村未经批准于2009年12月份占用一般耕地67.2亩,用于建新农村示范区,属非法占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3、44条规定。目前合法的用地手续没有批复,实行挂钩规划应拆除的旧村没有拆掉,耕地不能达到占补平衡。处理意见除下发停工通知书外,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二、限期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主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三、处以每平方米占地10元的罚款。并于2010年6 月16日移交鹿邑县人民法院。


    而眼下的情况是,这些违法建筑依然没有停工,仍然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对其处罚也没有到位。


    (稿源:大河网 作者:巴富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