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 粮田被镇政府强征种玫瑰 不同意遭恐吓
“地里面种上玉米,花生,晚上就被人开着推土机给糟蹋了。”近日,青岛胶南市隐珠街道办事处陡崖子村的数位村民向记者反映称,由于不同意街道办事处的征地要求,村民播种的农作物被人给偷偷进行了破坏,由于已过春耕时节,造成村民无法正常耕种。村民怀疑事情就是“政府为了征地,偷偷派人干的,而街道办事处以工作忙为由拒绝出面为村民解释。”
村民焦中森(化名)告诉记者,隐珠街道办事处未经村民同意就将村里的100多亩粮田租赁给一家外商企业,用来种植玫瑰,“大多数村民都反对征地,而且我们都有30年的土地使用合同。”于是,街道办事处就采用各种手段为难村民,逼迫村民签署土地租赁合同。
“我邻居家有辆小型的手扶拖拉机,主要用来耕种农作物,不做其他用途,由于不用做外出使用,因此也没有挂牌,买了10多年,从来没有因不挂牌被查处过,但是最近突然被街道交通部门给扣押了,挂上牌后,交通部门也拒绝还车,实在没办法,我邻居在征地合同书上签字同意,才把车给要回来。”陡崖子村另一位村民刘清泉(化名)告诉记者,,一些居民顶不住压力,就签了字。
一亩地年收入可达3000元 街道只补助600
村民焦中森称,他们陡崖子村是个山区,可用来种粮食的土地本来就很少,村里每人只能分到1.2亩的田地用作耕种,而且农作物收入是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结果隐珠街道办事处却将村里面最适合耕种的土地征用了,“所以遭到大多数村民反对。”
焦中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亩土地可以种两季农作物,一季土豆一亩地可以收入2500元左右,一季玉米可以收入1500元左右,除去耕种成本,还可以剩下3000元左右。但是街道办事处每年只给补助600元,非常不合理,与耕种土地收入差距太大。”
街道办事处 补助600元合理 种玫瑰不影响土地用途
据了解,保护可耕地不被乱占滥用,控制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直是政府部门重点的工作任务,为此国家还专门出台了《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多项法律,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加强可耕地的保护工作,那么,隐珠街道办事处征用村民的100多亩良田,到底用作何用途呢?对此,记者联系到了隐珠街道办事处负责征地工作的王培友副主任。
“隐珠街道办事处从北京引进一家名叫青岛瑞馨德龙的生物科技公司,在胶南加工生产玫瑰油,因此需要种植大量的玫瑰,经过实地勘察发现,陡崖子村的气候,土质,和水源都没有受到污染,最适合种植玫瑰,因此,镇政府决定在陡崖子村征用180亩地种植玫瑰,租赁期为20年,由于种植玫瑰不改变土地的用途,因此没有违反国家规定。”王主任称。
王主任表示,征用土地的过程完全是在征求村民同意的前提下进行的,每年补偿600元的租赁费用“也是根据当地村民土地耕种的收入,经过认真核算得出的平均值,是合理的,目前大多数村民已经签字同意。”引进该生物公司主要是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对于村民反映的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农作物被破坏,车辆被扣押的事情,王主任称“不清楚。”
律师 承包期内的土地不得随意流转
对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融信律师事务所的赵建龙律师,赵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土地承包方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赵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半岛数字记者 郑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