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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 9月土地问责:别拿“虾米”搪塞,要大鱼

       今年9月份,国土资源部将依据“15号令”对2009年土地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地方政府算账。本观察员得知,一些土地违法情况严重的城市市长,已经开始被国土资源部约谈。
       “15号令”是要求“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凡是地方违法违规土地面积达到当年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5%以上的,就要被问责。也正是要处理人这条,让这几年的国土执法处于高压态势,地方官员见之惶恐。
        不过一位参与此项工作的国土部某督察局官员透露说,各种情况,颇多无奈。
        首先是对于15%这个指标,地方政府多数不认账或者进行狡辩;还有的地方政府学聪明了,对当地违法违规用地进行适当“控制”,使其不超过15%这条线,经常是处于违法但又不严重的情况,让国土资源部无法出重手。
        针对地方这种“躲猫猫”的博弈心态,国土资源部也有很多无奈。开始,国土资源部采取约谈的方式,将一些土地违法严重的市长叫到北京来进行约谈,由国土资源部部长、副部长进行谈话。
        在中国的政治氛围中,有这么一个苦口婆心的部长、副部长,按说接受过约谈的市长们都应该心怀感激,改错归正。
       实际上,无论谈话还是不谈话,每当发生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时,地方政府都会积极主动地掀起一场整改风暴。旁观者不明就里,还感觉地方政府真的改了,而实际上,这种整改风暴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尤其是在处理人的问题上。
       上述官员说,每当国土督察部门要求地方政府处理人的时候,最终上报的处理人名单不是乡长、村委会主任就是一些挂空头衔的处级巡视员之类的官员,而这些人在一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上,是毫无话语权的。
       本观察员所获悉的一个例子是:南方某地,大规模违法违规建小产权房,其上级政府不但知道而且支持,等到事情暴露,由当地村干部“顶罪”,该村干部免职之后,继续到县里某国有企业担任老总,反而成了英雄。
        上述督察局人士表示,处理官员必须要处理主要负责官员,才能对土地违法起到震慑作用。而这种处理,不能采取由地方政府“交人”的方式,要由国土部门、组织部门、纪检部门等组成的处理机构,根据“15号令”严格定性后,下去“拿人”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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