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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水价上涨 最高达70%

  新华网北京4月21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杨毅沉、关桂峰、郭强)国务院日前发布了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加快水价改革。县级及以上城市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焦点三:水价调整能否带来水质和服务的提升?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沈大军说,现在很多用户反映水质不好,水价调整以后是否可以改善或解决这个问题,让老百姓满意,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水价调整带来的好处,也是水价调整的目标之一。

  专家认为,“水十条”提出的水价改革,是为了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修复费用的价格与收费政策,也是筹集治污资金的重要手段。不少居民关心的是水价里包含的各项费用是否真正用到了实处。

  目前,国内水源地原水质量不容乐观。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表示,“水十条”要求政府把水源地的水质、自来水厂的水质再加上家里水龙头的水质分阶段地向社会公开,这将倒逼政府增加水源地保护和应急水源建设投入。

  与此同时,多年来政府在自来水设施和管网建设上欠账不少,不少城市的老旧小区管线“跑、冒、滴、漏”严重,也给阶梯水价的意义打了折扣,这也需要付出更多成本进行维护。

  记者在2014年北京市发改委公示的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数据发现,在20.47亿元的生产成本中,不含人工成本和折旧费用,涉及直接提高水质和管网建设水平的成本仅占不到三成。

  傅涛认为,目前我国水质监管存在体制性缺位,服务监管也有待加强,这也是这几年多地发生公共用水安全事件的原因之一。“建议政府财政专项列支,集中完成水表改造和管网更新投资,为阶梯水价解压。同时加强保障用水安全、提升用水质量和服务。”

  焦点四:水价改革能否促进节水?

  阶梯水价的基本特点是用的越多水价越贵。记者发现,在绝大部分城市的水价调整听证会上,政府主管部门都提到,依靠执行阶梯水价激励全民节水。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黄河说,实施阶梯水价确实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的节水意识和节水行为。

  记者从江西洪城水业公司了解到,在南昌实行阶梯水价后的首个夏季用水高峰期,南昌市“一户一表”居民月均用水量为10.02吨,与上年同期下降了1.05吨,月平均用水量下降10.5%。江西洪城水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数据来看,每月用水超过30吨的家庭仅占居民总数的0.71%,“这说明,通过价格调控,居民节水意识确有提高。”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认为,水价提高对节约水资源的意义,对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含义。马中说,居民用水在所有用水户中占比最小,中国一年用6000亿吨水,60%是农业用水,25%是工业用水,居民用水仅为百分之十几。对居民用水而言,提高水价对水资源节约的影响有限,更大意义上是促进大家的节水意识。

记者采访的一些居民认为,对超量用水甚至可以实行惩罚性收费。去年北京水价调整听证会上,在顺义区社区工作的田怡说,“我做了很多调查,发现小区里没有一个家庭一年用水量达到阶段三的标准。如果达到这个量绝对属于浪费用水了,这样的用水量15块钱一吨都不多。”

  “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到5月期间,乌鲁木齐、济南、张家口、衡水、廊坊、信阳等北方水资源并不丰富的城市,均开始密集执行阶梯水价调整,水价上涨成为普遍现象,有的地方综合平均水价上涨超过70%。

  随着“水十条”的落地,水价改革将走向何方?

  焦点一:水价改革是否意味将普遍涨价?

  近年来,北京、上海、杭州、南昌等不少城市已执行阶梯水价政策。记者调查发现,大部分城市执行阶梯水价后,综合平均水价出现上涨。同时,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的第一阶梯水价,也高出原来的标准。

  北京于2014年执行阶梯水价,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一、二、三阶梯分别为4.95元、7元、9元;杭州由每立方米1.85元调整为2.9元、3.85元、6.7元;南昌由每立方米1.18元调整为1.58元、2.37元、4.74元;今年4月乌鲁木齐执行阶梯水价后,综合平均水价将达每立方米2.34元,涨幅72.06%。

  记者发现,只有少数城市执行阶梯水价后第一阶梯价格没有上涨。其中,河北承德市一阶梯水价维持此前的每立方米2.75元,但三阶梯水价达到8.25元。

  第一阶梯水价较原来价格上涨,意味着所有居民用水成本都上升了。这对百姓生活有多大影响?有专家表示,水费支出在国内城市居民生活支出中约占1%,涨价后,虽然绝对支出有所增加,但占比不会明显提升。而且,据记者统计,大部分城市的阶梯水价政策中一阶段用水量都能覆盖80%以上的居民。

  尽管价格普涨,但一些城市表示涨价后的价格依然低于成本价。去年北京调价时,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公布北京总的用水成本为每立方米6.38元,调价后一阶梯每立方米4.95元的价格仍无法覆盖成本。

  与此同时,水价组成部分的水资源费,不少城市目前收取的标准都低于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如果一些北方城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征收水资源费,每立方米水价还会提高至少两元。”一位水资源专家说,“国家要求北京、天津对地下水水资源费的平均征收标准是每立方米4元,但北京目前的征收标准是1.57元。”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认为,由于近年来我国供水成本、污水处理需求、污泥处置成本都在增加,再加上我国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和国有供排水企业改革的要求,使得国内水价上涨。随着水资源紧缺程度加剧,水务产品或服务价格还有上涨的趋势。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委员李素芳此前表示,水价改革符合资源性价格产品的价格改革要求,未来将加快反映市场供求、资源需求程度、生态环境成本的价格改革。

  焦点二:价格调整应采取何种路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水价调整需要召开听证会,公示调价思路和相关价格成本。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阶梯水价政策提出的“保基本”要求,基本用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用水量来确定。北京市为减少水价调整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将这个比例扩大到85%以上。

  除了尽量减少水价调整给居民生活带来影响的原则,有关部门还必须结合供排水成本监审,制定调价方案。不过,记者发现,虽然大部分供排水企业成本都得以公示,但一些企业的性质受到质疑,一些企业成本的透明程度无法令人满意。如负责南昌供水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是A股上市公司,如何平衡此类企业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和对公益服务事业的保障,长期以来争议不断。

  南昌市节水办副主任卓鸿飞说:“现在民众对水价上涨怀有抵触情绪的重要原因就是供水成本不透明,水价形成机制不完善,往往没有经过充分听证。水价中又包含了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等,这些钱也由供水公司收取,其用途却不公开,自然会让人认为是进了他们的口袋。”他建议,对于调价后的收入应加强监管,明确企业不得擅自分配使用调价收入。

  记者了解到,目前,各地听证会的成本监审基本都是政府说了算,很少引进第三方审计机构对个别企业和全行业成本和绩效进行监审。傅涛说,各地应借水价成本公开的机会,形成一套基于行业的绩效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