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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供电局玩忽职守造成多起农村安全生产事故

       本网讯  根据群众举报,记者赴杞县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到有关部门采访,发现杞县供电局辖区内仅今年四、五、六月份就造成高阳镇青龙石口村张某、沙沃乡白塔村张某、苏木乡邓圈村赵某、板木乡陈子刚村刘某等多名农民在浇地以及从事其它生产活动时因电力线路有巨大安全隐患和电工不负责任等原因触电身亡。


      经调查,今年杞县农村频发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杞县供电局没有为农业生产提供安全方便的电力服务。杞县592个行政村仅有两三个行政村耕地里有较为完善的电力设施,而绝大部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用电时必须把村里的照明电引入田间转为农用电。照明电改农用电延长了供电半径,减少了电力部门的投资又使电力部门得了实惠,却在加重农民负担的同时还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杞县供电局管辖的电力设施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农网改造以来,农村照明电设施的产权和村电工的管理权都归县电业局所有,而原来各行政村所有的农用电设施大部分被闲置。据群众反映,在农业生产用电高峰期,杞县农村电工在乡电管站的默许下受利益驱动,在将照明电改为农用电的过程中,故意不加装或不使用漏电保护器以增加供电量,因为使用漏电保护器的电路在负荷大时会频繁跳闸。另据调查,农网改造过程中杞县供电局为农户提供的漏电保护器相当一部分为伪劣产品。


        三是杞县供电局聘用大量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上岗担任农村电工,队伍管理混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电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据调查,目前杞县一千多名农村电工仅有二十多人经过培训,况且这些人大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安全生产意识较差。尤其是在管理农用电时电工非常不负责任,只要按规定使用电表就允许群众私拉乱接,因而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等有安全隐患的电路相当普遍。
     

        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接到杞县供电局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和采取整改措施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