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30余条,几乎条条谈钱的“村规民约”;一个所谓全村通过却被指尚未经村民大会讨论的“村规民约”;一个尚未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审核,就已经堂而皇之地大肆收钱的咄咄怪事;村民称,大李村委会现在正以一万至十万不等的高价开卖“村民待遇”,收取所谓的“公共福利基金款”,目前,已经收了500多万了……
郑州市中原区:
西流湖街道大李村被指高价开卖“村民待遇”
——大李村惊现史上最牛创富村规
春节临近,全国人民都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之中,然而,日前,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一份被村民笑称为“大李村创富村规”的 “大李村村规民约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一时间在当地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近日,本刊不断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大李村村民的投诉,反映称该村目前正以一万至十万不等的高价,开卖所谓的“村民待遇”,目前已经收了500多万了……
部分反映人称,他们虽然不是该村土生土长的原住民,但是他们早在1999年前后就已经把户口迁到了该村,成为了该村名副其实的村民。现在都“村民”十几年了,竟然被告知需要高价购买该村的“村民待遇”,他们感觉十分的荒唐和不可思议。
说起这份“村规民约“,反映人义愤填膺地说,这份村规民约现在已被村民称为“史上最牛创富村规”、“现实版的苛捐杂税”……
一份由村民提供的盖有“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大李村民委员会”公章的“大李村村规民约实施办法”,显示,该《办法》共四大条,计36小条,记者仔细查看该《办法》发现,该办法通篇共51次出现“村民福利待遇”及“村民待遇”字眼,此外,通篇数十次出现“必须一次性交X万元公共福利基金款后,才能享受村民福利待遇” 。
《办法》由大李村委会2013年1月27日颁发,其第四大项明确,公示三天,交款时间三天,公示期也可交款,过期不交款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反映人告诉记者,虽然村规民约第20条里表示:“按规定,应交款后才能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人员,如本人不愿意按规定交款,必须与村、组签订保证书,保证以后永远不享受福利时,村、组可反过来补助其一万元。”表面上看好像交款都是自愿的,但是很多村民都还是“被迫”开始交钱了,金额从一万到十万不等,估计村里目前已经收了五六百万元了。村民称,所收的钱村委会和村民组三七开。两张分别盖有大李村村委会和村民组财务章的收据印证了村民的说法,村委会收了6000元,村民组收了14000元。
大李村村委会向村民开具的收据
村民提供的“大李村村规民约实施办法”
2月1日,在西流湖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李村之前都是由各个村民组各自制定村规民约,没有统一的村规民约。因为该村明年即将面临拆迁,所以村委会为了统一标准,才出台了这个“村规民约实施办法”。但是该村出台该《办法》之前只是口头上向街道办事处说过,《办法》至今尚未报街道办审核,而按照规定没有经过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是不允许提前收费的。并且《办法》还没有开过全体村民大会讨论,该负责人称,2月2日,该村将召开村民大会,讨论该《村规民约实施办法》,如果通不过,那么之前收取村民的费用应该会如数退回的。
该村所收费用的依据是什么?标准参照是什么?所收取的费用如何使用、如何保管、是否上缴财政?该村有这种情况的共涉及多少户、多少人?截止目前,村里已经收取了多少费用?在办法未经过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和上级部门审核的情况下是否允许擅自收费?等具体问题,记者并未得到明确回复。
早在2012年4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明确,对擅自出台、设立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收费项目、建设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对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坚决予以降低。严格实行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或影响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同年7月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2〕81号)也明确,要加强涉农收费文件审核,严格涉农收费价格和罚款管理。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必须与同级农监部门会签。凡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农监部门审核并联合行文。对擅自出台、设立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和收费项目,坚决予以撤销。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我省相关规定收取,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或摊派各种费用。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反映群众众口一词的“苛捐杂税”,网络上“大李村史上最牛创富村规”的戏谑之言,那么西流湖街道大李村高价开卖“村民待遇”的行为究竟是合理合法的收费行为,还是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的行径?事情的最新进展,本刊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