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的哭诉:谁动了我的根基?
——峨眉山报国寺旁惊现豪大别墅群
本刊记者
大规模违建别墅群“峨眉·山与湖”总平面图
“隐于自然之中,缔创无法隐藏的影响力,占地425亩、容积率0.53、一期84户独栋别墅、联排别墅……集湖山之大成,墅峨眉之高峰。取禅境之精髓,得天地之独厚。量山择水之后,以自然的形态塑墅。将山水之于人生的极境,重新还给世界……”
——“峨眉·山与湖”别墅群销售广告
如此吸引眼球的别墅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市场相当火热的今天,相信大部分人都会对它产生浓厚的兴趣。拥有一套别墅,对某些好名好利的人来说会觉得是一种身份和社会地位的象征,但殊不知,这种表面象征的背后,是一个个让人心惊又觉得不可思议的事实:在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不让别墅的今天,位于四川省峨眉山市的 “峨眉·山与湖”别墅群究竟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
主体部分已经完工的部分别墅
售楼人员:别墅批建手续齐全
“谁不知道‘峨眉·山与湖’别墅群啊,就在峨眉山报国寺旁边。盖的很豪华,都不是给咱们老百姓住的。虽然国家早就禁止不让盖别墅了,但开发商和政府的领导有关系,听说给管着他们的领导和部门送了不少钱,才没人敢查他们。”3月30日,峨眉市一位姓李的群众如是的说道,“我们峨眉山市这几年发展不错,但像‘峨眉·山与湖’这样公开搞别墅群开发的却不多。”
而在“峨眉·山与湖”营销中心,一位姓魏的售楼女士向记者介绍:“我们这个项目分3期,一期的独栋别墅、联排别墅主体都已经建好了,现在正在搞配套建设。二期、三期的项目也很快就要开工了,我们‘峨眉·山与湖’的别墅位置特别好,可以将峨眉金顶收。”记者随即追问:“那现在在建的这些别墅有手续吗?”魏女士表示:“手续什么的都有,如果手续不全我们敢卖吗?”当记者问现在国家不让建别墅,为何“峨眉·山与湖”别墅群还敢建、究竟能不能办房产证时,徐女士又笑称:“你看我们别墅区所在的位置就应该知道,如果没有政府的默许我们能在这儿建别墅吗?既然我们在这儿建了,那就说明政府允许我们在这儿建。因为我们和上边有特殊关系。”
开发商:我们建的不是别墅
几经周折之后,记者一行见到了“峨眉·山与湖”项目的开发商负责人卫经理。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别墅群问题,卫经理不以为然的称:“我们建的是低层住宅,又没有单独的院子,怎么能是别墅呢?这是老百姓的一种误解,建的要是别墅的话,住建局这些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监察部门又怎么会给我们批呢?我们的项目是规范项目,绝无问题。所以嘛,他们说的别墅群根本是没有的事。”
而对于“峨眉·山与湖”项目一期工程的容积率问题,卫经理称已经记不清了。随后并拿出一份上报审批的图纸,称:“这是我们二期的项目图。”在这份图纸上记者看到2期净用地为110.06亩(73372.23平米),容积率为0.614,也是不符标准的。当记者就此再向卫经理了解时,卫经理解释称:“这专业的东西我也不是太清楚。”
住建部门:0.53的容积率肯定违规
对于“峨眉·山与湖”所建大规模别墅群问题,四川省峨眉山市住建局规划股两位周姓和方(音)姓的负责人解释称:“‘峨眉·山与湖’ 他们现在正在启动的一期项目已经批过了,批的设计为住宅。所使用的土地是2009年竞拍所得,给他们供地供的是商住旅游中心,至于为什么他们建成别墅,我们也不清楚。不过我们审批的时候都是按政策来。国家对别墅的概念也没有明确的定义,2006年国土部对类似别墅的定义为高档项目,‘峨眉·山与湖’没有独院,并不算别墅。”
但当记者出示了相关现场照片等证物后,并询问为何其0.53的容积率到底符不符合审批建设标准,住建局负责人称:“0.53的容积率肯定是违规的。”对于如何查处违规建设项目,这位负责人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
别墅群施工现场被毁坏的山体
政策红线岂能成摆设
早在2003年2月8日,国土资源部就发布了《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 (国发〔2003〕45号)文件,其中第四条规定“(今后5年内)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9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表示今后我国将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宅用地,停止申请报批别墅用地。
在随后的2005年、2006年和2008年,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又多次下文,对别墅建设项目全面清理,要求各地“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
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明指出,各地“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在“峨眉·山与湖”别墅群项目施工现场,记者见到施工工地一片忙碌。3、4个塔吊正处于工作状态,数栋已经用钢筋、混凝土浇灌出框架的独栋别墅静静的矗立在那儿,工人们不时的进进出出进行相关作业,人头攒动的施工现场火热而繁忙。
在如此明规严令之下,峨眉山市为何依然出现如此“壮观”的别墅群建设现象,不管何种解释,当地国土、规划、建设相关主管部门都难脱失职之责。
随着对“峨眉·山与湖”别墅群了解的越多,就让人越觉得迷惑:国家早已经明令禁止的别墅却在峨眉山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存在了那么久,而峨眉山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却又不对其进行监管,处处透着诡异。难道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在峨眉山市不能用?又或者真的如群众所言是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某些领导收受了开发商的贿赂而对其进行庇护?我们不得而知。
北京市一位法律专家告诉记者,打着鲜亮的幌子来搞非法建设,是规避法律法规的一种方式,发生在峨眉山市的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违法建设别墅行为,是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但逃避了上级监管,还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威严,应当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注意,否则将给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蓝图增加不稳定因素,使党和国家的威信及形象在群众中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