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黑名单为舆情监测”
卫生部拟对极个别误导公众媒体记者建黑名单?昨日,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说,并非卫生部要建黑名单,而是卫生部直属的事业单位新闻宣传中心一直在做健康类舆情监测,“这不是新事儿,敏感的是黑名单三个字”。
重大误导将上黑名单
前日举行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有关建立媒体黑名单的发言引来关注。
据悉,该中心主要任务是向卫生部提出有关健康教育和新闻宣传方面的建议。
据中国经济网文字实录,毛群安在会上说,为打击或者遏制极个别媒体有意污染传播环境、误导信息,我们要加强检索,建立黑名单制度。“比如说一个影响很大的误导公众的信息,通过检索就可以发现这个信息最早是由哪个媒体传播的。将来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也将建立黑名单制度。”
认定要看“有意无意”
昨日,毛群安回应说,新闻宣传中心一直在开展与健康有关的舆情监测,“我也不是第一次提‘黑名单’。”
毛群安说,这个名单一是提醒我们卫生系统内部的人,另外也会把这个情况向主管部门反映。
对于认定标准是什么的问题,毛群安说,比如一篇报道,我们要看是有意无意,失误发生在什么环节,“很多媒体报道有偏向,这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没有看清楚、没有听清楚,但我们发现有极个别的媒体是有意的。”
对于什么是重大误导的问题,在昨日的采访中,毛群安并未直接举例,记者干脆给他念出了“卫生部拟对极个别误导公众媒体记者建黑名单”这一则新闻标题,让他判断。
“是新闻宣传中心。”毛群安说,我们负责舆情监测。“你看这都不知道是谁弄的。”
不过他说:“这个标题还不算是严重误导。”(记者吴鹏)
新京报社论:开列记者“黑名单”,目的是什么
如果每个部门都用自己的标准开列一个记者“黑名单”,那么谁还敢搞舆论监督,谁又能搞成舆论监督?如此,舆论监督的环境将急剧恶化。
据中国网报道,日前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在“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谈到:为了打击或者遏制一些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也将建立黑名单。对此,毛群安解释说,“并非卫生部要建黑名单,而是卫生部直属的事业单位新闻宣传中心在做这项工作。”
“黑名单”论一出,舆论哗然。有网友表示,没听说制假造假、毒害民众的企业进“黑名单”,媒体和记者倒“先走一步”,什么时候新闻报道的“质量问题”,也归卫生部直属的新闻宣传中心管了?
卫生部该官员称,“这个名单一是提醒我们卫生系统内部的人,另外也会把这个情况向主管部门反映。”如果“黑名单”承担这两个功能,那有必要再回应公众的一些疑问:
“提醒我们卫生系统内部的人”是出于什么目的呢?是今后“封杀”那些记者或媒体,还是有别的考虑?这是否意味着,上了黑名单的媒体和记者,今后卫生部门就不接受他们的采访了?
食品安全事件千头万绪,囿于掌握信息的不对称,有些记者在开始报道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瑕疵,但只要通过相关部门信息的充分披露,这些有瑕疵的报道会得到后续报道动态的纠正。
能否因为报道中有瑕疵就认定媒体和记者有“误导人民”的主观故意?显然很难。而该官员说认定的标准就是要看“有意还是无意”,这不得不让公众担心,有关部门将按照自己的主观标准来开列这份“记者黑名单”。
如果真是那样,每个部门都用自己的标准开列一个记者“黑名单”,那么谁还敢搞舆论监督,谁又能搞成舆论监督?如此,舆论监督的环境将急剧恶化,当然也无法体现中央多次强调的“创造条件让人们监督和批评政府”。
政府部门应以更积极的姿态面对公众,以透明、公开的信息披露缓解乃至消弭公众的食品安全疑虑。如果政府信息公开彻底,媒体间互相监督,没有哪家媒体和记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有意误导人民”。
而且,即便果真有些媒体和记者有意误导,影响了大众乃至其他公民的权利,自有主管部门来追责。如果媒体报道和记者行为触犯法律,构成侵权,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纠正。政府部门也可以将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决不能按自己的标准、自己对此进行评判,进而建立什么“黑名单”。
更荒谬的是,这份黑名单竟然由一事业单位开列。这充分说明有些官员法治意识何其淡薄,对民众的监督权又何其不尊重。
这起“黑名单”事件,值得人们反思政府部门新闻宣传负责人的角色定位。一个称职的政府部门新闻宣传负责人,应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重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准确把握民意流向,诚意沟通媒体和记者,以理性的方式通过传媒化解公众的疑虑和误解。在当下,中央领导强调从严打击食品制假,要求媒体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而作为食品卫生主管部门的卫生部新闻宣传负责人,竟然还对媒体和记者持这样的态度,充当媒体的管理者和裁判员,实在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