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薛店镇放水养鱼,计生工作成政府敛财工具
市场信息报 记者 钱超峰
“交钱就可以超生,生了以后再罚钱。”在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计划生育被异化成了一项重要的“财源”。据称,薛店镇的某些领导在执行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时更是“灵活多样”,毫不逊色的念着“发财经”,走着“致富路”。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众所周知,执行计划生养政策重在事前监管,社会抚养费(超生罚款)的征收只是一种事后惩罚补救措施,而不是计划生养政策滴根本目的,然而,近来,本报接到新郑市薛店镇群众反映称该镇草庙马、小李庄、常刘、草店、牛村等村计划生育超生现象泛滥,但该镇党委政府、计生办却坐视不理,以罚代管,致使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成了地方政府敛财的工具和由头,群众意见很大。
在实地走访中,草庙马村一知情人告诉记者,我们村超生现象很严重,马少甫、马建设、马知民、马爱国、马新田、马书森、马石三、马石英、马二军、马伟刚等人均生育三胎,马子强家更是超生5胎之多。
在薛店镇常刘村,村民对超生的人家如数家珍:马国伟、马宗伟、马喜明家都是三个孩……
在薛店镇小李庄,陈浅国家五个孩……
据称,在薛店镇草店村、牛村、寺王村等也均有大量超生现象。
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政策明确指出,不准以经济处罚代替落实节育措施,以罚代管。”而据群众反映称,这些严重超生超育的家庭,事后只需缴纳罚款4000——10000元不等的费用,而且镇政府连任何收据证明都不开……
据称,多年来,薛店镇就此一项就乱收费用数百万元。
计生工作是国策,一票否决制,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新郑市薛店镇多个村庄超生现象如此泛滥,镇党委政府缘何多年来不管不问,听之任之!这种典型的放水养鱼、以罚代管的敛财模式何时才能得到有效控制,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