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谁在为违法项目保驾护航(二)
近日,记者接到平顶山市群众的举报,称去年由于“五证俱无”即对市民进行公开销售的平顶山润天地产“天湖苑小区”项目,被媒体曝光后被迫停止施工不久,而今再度动工,大有死灰复燃之趋势。
去年本报一篇名为《河南平顶山:谁在为违法项目保驾护航》的报道把平顶山润天地产推上了风口浪尖,使该违法项目一度处于停工状态,而今又是什么让这个项目如此大胆,置社会舆论于不顾,再度顶风建设?
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中段的平顶山润天地产“天湖苑小区”项目号称是平顶山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并称该项目是市政府为创建国家级旅游城市,为改善城市环境而特意扶持上马的,但这个项目却在“五证俱无”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非法销售……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进行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但是这样的一个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开销售两年多却无人问津。我们不禁在想政府相关部门又在做些什么?
润天地产“天湖苑小区”所在的位置原是平顶山市新华区西高皇村村址。早在征地之初,润天地产“天湖苑小区”项目负责人给予村民的承诺是:房屋是和村里联合开发的,在房屋建成之后会给村民分房子。也就是说润天地产“天湖苑小区”是在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没有国家产权证的“集体房”。根本不具备开发房地产的法定要素。这种以集体名义在本单位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成住宅楼属于“小产权房”的范畴,这样的“小产权房”本身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重点项目也迟迟无法完善相关手续。
而今,房子早被开发商卖给他人,村民不仅没能得到相应的房屋补偿,更是连土地也搭上了,使村民的群体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对于此事在
润天地产“天湖苑小区”项目所在的土地性质并非建设用地,自然无法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随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自然无法办理。可就是这样一个“五证俱无”的项目建设、施工、销售一气呵成,却没有一个相关管理部门对此进行规范管理。
即使是在被媒体关注之后,平顶山润天地产“天湖苑小区”项目也只是进行短暂的停工来躲避风头,而今再度开工建设。我们不禁要问在这期间该项目的各项手续都办理妥当了吗?办理妥当的话我们就很想知道这样的违法项目是怎样披上“合法外衣”的?假若仍然没有办理,这样的违法项目又是由谁再度保驾护航?
关于河南平顶山润天地产“天湖苑小区”项目违法建筑一事,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