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看来,这类私人公司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公权性,让人震惊。张同时也是一位宪法学者、政府管理学院双聘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
“从目前曝光的情况来看,显然是起很严重的违法事件。这个现象首先是公权私化,把公权外包给私人,公权力本身要遵循的原则被侵犯,还有就是,这些公司聘用了很多社会的闲散人员,从这个意义可以把它定义为“黑社会”,现在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变成了合法的公权力组织,这就是私权利的正当化或者合法化。”
张千帆认为:“这个口子一开,各地都纷纷效仿的话,后果很难想象。最主要的后果就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践踏,它得不到法律上的保障;同时它不能解决根本性的问题,一定会出现越维越不稳的现象;还有就是黑白的勾结,现在已经分不清了,以后就越来越分不清,私人就变成了公权力的一部分,公权力可以把权力委托给私人行使,会造成中国公权力机构的黑社会化,黑社会变成合法正当化。”
“黑监狱”的衍生
安元鼎第一次进入北京邮电大学教师徐平(化名)视线,是在2008年左右,当时“黑监狱”的发展已经规模化了。当时在聚源宾馆、金宛宾馆,以及丰台各地的“黑监狱”,关押着不同省份的人。
徐平说,在2003年前,访民们绝大多数是关押在收容遣送站。收容遣送站有三类人构成:第一类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第二类也是最大量的,是随机抓的农民工;第三类则是上访人员。
“他们被归为一个特殊的区域,叫做病号区。我一开始也不懂什么意思,后来他们说,头脑有病。老上访户经常被关押在疏散遣送站或精神病医院。他们可以靠这个挣钱,从而形成大大的产业、市场。”
据徐平的调查,2003年之后,开始有了截访这一说,规模化地,大量地出现截访者。有了截访的规模化的出现,实际上黑监狱已经开始萌发了。因为截访不一定马上就能接回去,接到人之后不能立即带走,他可能就临时把上访者放在驻京办,或者临时租一个房间。这个时候,其实所谓的“黑监狱”就出现了。
到2006、2007年,上访更多了,截访也变得规模化,某种意义上它有些程式化的东西,有一整套(流程):比如说怎么撤销上访登记的单子,怎么样接人……
6月份,新华社报道,内蒙古政法委书记任邢云称今年以来内蒙古用于化解社会矛盾的资金已超过3亿元,已抽调315名厅级干部和21320名干部深入基层,集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层层签订了维稳、综治、信访工作责任书,公务员维稳工作在实绩考核中的权重由6%提高到16.7%。
宪法学者:安元鼎式维稳踢开法制
在张千帆教授看来,“安元鼎们”的出现,是各地政府维稳的衍生品。“政府肯定是自己本身没有足够的力量去维稳,于是通过雇用一批私人,这批人其实也是公民,利用他们去对付另一群公民。”
“这种方式维稳,是非常危险的,把法制踢在一边不管,结果将是越维越不稳。首先是你没有解决问题,这些人被押回去了,就罢休了么?问题没有解决会继续上访。造成上访的很多制度性、根源性的问题没解决,所以要继续上访,这样就造成了更大规模的上访军。越来越多的人跑到省会、北京来上访,又把他们押回去,给他们造成了更大的压力,政府力量不够用,动用私人,不顾法律,这个过程中可能造成新的不公平和侵害私人的事件。所以它是越维越不稳的直接体现,也对它有着推波助澜的效果。”
张千帆教授说,“任何机构,包括驻京办在内,都无权授权私人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当年‘孙志刚事件’过了之后,收容遣送条例被废除,重要的理由就是它违反《立法法》,因为收容遣送根本没有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的立法依据,就是国务院的条例,所以废除了。如今这个东西,连国务院的条例都没有,更不用说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的授权。”
“根据《立法法》,所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中国必须通过公权力机构,不能通过私人机构。比如现在争论很多的,拆迁动用地方涉黑组织,造成很大问题。黑和白的根本区别就是通过私人去执行公权力没有程序上的法律保障。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剥夺公民财产权必须要通过法律和公权力,因为法律给公权力机构设立了一系列的程序上的保障。所有这些东西一旦委托给私人机构,就不存在了,这就会造成大量侵犯基本权利的事件。”
在这位法学教授、宪法学者的声音之外,更多的现实是很多问题还没有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没有身份的公民———广西合浦县前女民警张耀春目前正在各地东躲西藏地过日子,鉴于一再上访,且被安元鼎关押、遣送多次,当地公安局已经释放出来信息:即将对她劳教。
上杭县的外嫁女们从拘留所出来后,捏着政法机关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愤慨不已。即便被警告再次上访,直接的后果便是劳教,她们仍表示正在为下一次的上访做准备,“要抗争,问题解决之前,上访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