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说,矿难留给我们血的教训。我们一定要重视抓好安全生产,不能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要对矿工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
然而,屡禁不止的矿难也默默腐蚀着政府的信誉,每次事故发生以后,政府都要大力调查事故原因,严厉惩处违法分子,可是事故却丝毫没有减少的迹象。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只要火还未烧到眉头上,地方政府依旧麻痹大意,矿主仍旧我行我素,我们似乎从未走出过矿难的阴影。伴随着矿产资源源源不断地挖掘开采,无数鲜活的生命永远地留在了矿山里…… ——编者按
河南汝州:出矿难三死一伤,避责任至今瞒报
——汝州昌荣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近日,在河南省汝州市,一场突如其来的矿难弄的人们人心惶惶,矿难是不幸的,然而在不幸的矿难背后,还有更多鲜为人知的事情,矿难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封锁消息,恶意瞒报等行为更成了死难者家属心中永远的痛……
群众:汝州出矿难,至今未上报
日前,本报接到投诉,反映汝州市寄料镇昌荣矿业公司2009年2月22日发生冒顶事故,造成三死一伤,据群众反映,遇难者有家住汝州市莽川乡蛮子洼村的王党国;家住汝州市寄料镇土门沟村的张军营、寄料镇的周强;受伤者明二强。
又是矿难!三条鲜活的生命去了……他们的家中尚有白发苍苍的老母无人照料,尚有嗷嗷待哺的孩童无人看管,可是谁该为他们年轻的青春埋单,谁又该为他们枉死的生命负责?
然而,据群众反映称,事故发生后,汝州市昌荣矿业公司不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时将矿难相关情况逐级上报,而是及时的封锁消息,隐瞒事实真相,企图瞒报矿难。煤矿主更不惜重金,积极动用各方关系,劝服死者家属,协商私下解决,并再三告诫遇难人家属及相关知情人士“不要声张,绝对不能对外说出实情,否则一分钱也不赔”。
煤炭局:局里一直不知道,关键是矿上没上报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日前记者从北京专程赶赴汝州,第一时间在汝州市委宣传部“报过到”,新闻科一郭姓同志为记者电话联系了汝州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后,记者来到汝州市煤炭局办公室,亮明身份,说明来意,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局办公室主任和主要领导都不在,随后工作人员为记者接通了局办公室王延伟主任,并让记者接听王主任的电话,电话中王主任称自己在家养病,不能见记者,记者将相关情况反馈给王主任,王主任称该事故市里已经成立调查组,目前正在调查之中。“这个事局里一直不知道,最近也是听新闻媒体的朋友反映才知道的。
记者追问,这么大的事情煤炭局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王主任称,关键是矿上没有上报,目前我们正在调查有没有这回事。记者又问,如果说调查属实,矿上至今没有上报,那么我们可否理解为矿难瞒报事实存在呢?王主任说,这个事我们还是随后再联系沟通吧!
而后,为进一步核实情况,记者拨通了汝州市煤炭局杜江涛局长的手机,然而手机虽然一直通着,但连拨两次都无人接听。
市政府:是核查组,不是调查组
无奈之下,记者拨通了汝州市主管煤炭的彭清旺副市长的手机。彭市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该事故目前平顶山市、汝州市都已经成立了“核查小组”,正在核查之中。在核查结果出来之前,我们都不能确认情况;另外,豫南分局也已经下发通知,近期也要成立核查组,都是“核查组,而不是调查组”,彭市长强调说。记者追问,彭市长,你们的核查组是何时成立的?核查结果大概何时能够出来,有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彭市长说,这个没有准,快了明天,慢了就没有准了,就像法院判案或公安机关破案一样。欢迎新闻媒体的举报和调查,也欢迎你们把掌握的材料通过政府办或煤炭局反馈给核查小组,这样也有助与核查工作。结果出来以后,不管什么情况我们都会及时反馈给你们的。
随后,记者按彭市长要求来到汝州市政府反馈情况,在二楼市政府办(秘书科),记者说是应彭市长要求来反映信息的,秘书科同志让记者去三楼市政府综合科,在三楼综合科,一工作同志对记者所说的情况茫然不知所措,问到一些相关情况,该同志更是神情茫然,无奈之下,记者再次来到二楼政府办(秘书科),递上名片,出示证件后,坐秘书科正对门办公桌右侧的同志接待了记者,记者说明来意,该同志说这是彭市长秘书王秘书的事,随后该同志电话联系了彭市长的王秘书,王秘书称正在开会,让记者把反映情况以书面形式留给他。
瞒报矿难谁之责?
其实,在河南汝州,这种以调查组正在调查为名,敷衍塞责的做法记者和媒体同行早已不是第一次见到,2008年6月24日,汝州市鑫达煤业发生罐笼脱离事故,造成6人死亡,当时汝州市煤炭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就是以已经成立调查组,事故正在调查中为由挡驾了所有闻讯而来的记者。
如果说今年2月22日发生的事故至今时间短,调查结果尚未出来,那么去年6.24事故的调查结果至今没有任何回音恐怕就有点牵强附会了吧。6.24至今已经9个多月了,不了了之的调查结果,永远没有结束的漫长调查,甚至是永远没有调查结果的调查,这样的事情何时是一个尽头!时间久了,遇难者的尸骨寒了,寒了的还有未亡人的心……时间可以淡化一切,但是时间和屡禁不止的矿难也默默腐蚀着政府的信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终有一天,人民群众会把不作为的领导和欺骗群众的人,永远地摔倒在审判法庭的耻辱柱前。
“瞒报一再发生,除了矿主利欲熏心,地方监管部门失察当负主要责任。出了矿难事故,相关领导也难辞其疚,轻者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重则要丢官受罚,被追究法律责任”。国家安监总局特聘安全生产专家邬剑鸣如是说。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黄毅去年10月份就山西省娄烦尖山铁矿发生的垮塌事故开新闻发布会时抛下“狠话”:谁敢以身试法,就让他身败名裂;谁让职工家破人亡,我们就让他这个企业声名狼藉;谁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我们就对他头上的乌纱帽不负责任。
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3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事故处理办法及对瞒报单位和个人相应的处理方案。
谁在为瞒报企业保驾护航?
2004,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时曾经明确指出:对已经发生的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法制和法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之后,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一批官员和责任人先后引咎辞职或受到处分,有的还被追究法律责任。媒体称之为官员“问责风暴”。这一场“风暴”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也受到了公众的一致好评。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针对近来发生的多起恶意隐瞒矿难事故的事件发出通报,重申严肃查处、打击瞒报和逃匿行为,我国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正不断加大。
令人失望的是,血淋淋的矿难也并没有引起汝州市委政府领导的真正重视,一次次矿难,造成了多少人间惨剧,演绎了多少悲欢离合。不知道还要付出多少血的代价,才能唤起汝州市委市政府对安全责任制的真正落实?
汝州市寄料镇昌荣矿业公司竟然敢视国家法律条文为无物,置国家三令五申为不顾,隐瞒事实、瞒报矿难,在矿难发生后,是谁胆大妄为,策划组织了这起瞒报案?究竟又是谁在为其保驾护航?汝州市委、市政府以及煤炭、安监等职能部门听之任之,对违法企业一路绿灯、特殊照顾、在牵扯群众生命安全的民生关键问题上敷衍了事,睁只眼闭只眼,致使矿工及家属怨声载道,这其中究竟又有什么猫腻?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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