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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薛湖镇:交钱后八年未交房 民生工程何时才能惠民生?



  河南省永城市薛湖镇聂寨村在内的10个行政村地处采煤沉陷区,部分沉陷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影响,需要进行搬迁安置。据称,永城市薛湖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了薛滦新城社区。

  规划建设中的薛滦新城二期,占地252亩,共59栋楼,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用于安置沉陷区内聂寨、聂四楼、金顶、宋河四个村庄的约1800余户群众。

  资料显示,永城市薛湖镇神火集团采煤沉陷区安置房项目薛滦新城二期(项目分A、B、C、D区),于2014年征地,2015年动工,由商丘聚鑫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聚鑫公司”)作为项目单位建设。


  2015年,永城市薛湖镇聂四楼村、聂寨等采煤沉陷区大部分村民向商丘聚鑫置业有限公司交付了2万元定金,用于购买薛湖镇神火集团采煤沉陷区安置房项目薛滦新城二期安置房;2021年,为了尽早住上安置房,大部分村民又向商丘聚鑫置业有限公司交付了每户4万元左右定金,这次他们收到了一个“薛滦新城薛湖镇安置区二期房源确认卡”,不少村民都十分激动,他们认为很快就能收到新房了……

  早在2016年4月18日,时任永城市薛湖镇党委书记邸书杰在《今日永城》A4版刊发题为《学习先进找差距 扎实努力干工作》的理论文章时表示:“采煤沉陷区安置工作仍是薛湖镇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聂寨、聂四楼、西街、宋河等村正在沉陷,薛湖镇正全力做好群众安置工作。同时,推进薛滦新城二期安置房建设,引导采煤沉陷区群众安全搬迁,保证今年10月份交付使用”。

  而滑稽的是,在群众交钱近8年以后,聂四楼村、聂寨村等多个采煤沉陷区村庄数百户群众依然没有等来交房的好消息……


  2022年7月15日,薛湖镇采煤沉陷区聂某某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永城市市长曾凯反映薛滦新城二期迟迟拖延不交房的情况。反映称,“家里所购薛滦新城的房子早在多年前就已交钱,之前发过一次大水,家里房屋老化,老人留守在家。而购买的房子迟迟却不交付,之前说的是2021年元旦交房,然而到2021年5.1的时候却还没有交过房,反而又让交了4w,发了一个牌子,以为快要交了结果到2022年元旦的时候还没交房,去问售楼部说有纠纷,纠纷解决好了就交了,问有具体日期吗?含糊其辞说大概是正月十五前后可以交房,如今已7月份房子虽然已经建好但是交房却遥遥无期”。



  更令人瞠目的是,不仅群众迟迟收不到房,薛滦新城二期具体承建的施工队目前连施工费用和农民工工资都收不到,目前薛滦新城二期C、D区,小区内荒草深深,林立的塔吊全部停滞不动。知情人士表示,停工或与拖欠工程款有关。

  那么,是薛滦新城二期项目缺少建设资金吗?有消息显示,2015年聚鑫公司收取群众购房定金七千余万,2021年12月再次收取群众购房款四千余万。神火集团也在薛滦新城二期采煤沉陷区安置房项目征地、开工后,分别下拨四千余万、八千余万,用于薛滦新城二期建设。


  据称,一份曾先后递交给永城市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关于河南聚鑫置业有限公司承建永城市薛湖镇薛滦新城二期安置房项目违规挪用安置工程款,开工八年至今未交房的举报》材料显示:“商丘聚鑫置业有限公司(后简称聚鑫公司)注册法人为:蒋东明,实际控股人是蒋振国,该公司于2015年承建永城市薛湖镇神火集团采煤沉陷区二期安置薛滦新城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征地,2015年动工”。

  当时神火集团给聚鑫公司下拨征地款四千万元,并在同期聚鑫公司收取安置区群众购房定金七千余万。工程开工后神火集团下拨工程进度款约八千余万,同期聚鑫公司并收取该项目商业街购买商铺定金四千万余。2021年12月聚鑫公司经安置区所在村书记又从购房老百姓手中哄骗购房回房款四千余万,经安置区所在老百姓及薛湖镇镇党委、镇政府了解内情后,聚鑫公司将以上款项私自挪作他用达九千余万,导致从开工到现在长达八年未给安置区老百姓交房。

  2018年温比亚台风造成多省份城市大暴雨,薛湖镇沉陷区内涝严重、多地被淹,危房全部泡在水中,并造成多数房屋倒塌,群众划着皮划艇出行。镇政府将沉陷区群众全部搬出暂时安置其他地方。


  后经镇政府、市政府安置办及神火集团协商:要从聚鑫公司手中回收该工程项目,但是经过市政府某领导从中斡旋,私下帮助聚鑫公司,最后三方达成协议:聚鑫公司保证2019年底薛滦新城安置房项目全部交房使用,但是直到今天均没有落实,并且没有任何说法。

  最严重的是由于聚鑫公司直到现在没有给安置区老百姓交房,导致神火集团每年要向安置区群众赔偿危房维修费上千万余元,致使国有企业蒙受上亿元损失。并且聚鑫公司手里握着上亿元工程款,却拖欠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未付、农民工工资未付,工程建筑商现每天都在声讨聚鑫公司,并在各个网络平合发布要债视频。农民工逢年过节就聚集在镇政府和聚鑫公司售楼部门口讨要工资。

  李克强总理于2019年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已经明确强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并且在会议当天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反映材料称,“聚鑫公司拿着民生工程开玩笑、藐视国家法律法规,摆出一副上面有熟人下面有关系的态度、把安置区老百姓和农民工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不顾其死活;把镇政府及神火集团玩弄于股掌之上、欺上瞒下、肆意妄为;拿着民生工程为自己揽财、谋求暴利,其作为令人发指,致使老百姓苦不堪言”!

  时至今日,薛滦新城二期C、D区没有交房。为此,已经交过购房定金的聂四楼村、聂寨村群众,也通过多种渠道向永城市薛湖镇政府、薛湖镇上级单位和多家媒体反映、举报、求助。

  那么,薛滦新城二期C、D区安置房项目为什么迟迟不能交房?其建设资金与收取的农民群众的购房定金是否被挪用?安置区交过购房定金的群众何时能交房入住?民生工程何时才能真正惠及民生?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