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东营原副市长陈兴銮受审
从村支部书记到一般的科局长,甚至平时的同事,只要是送上门的,陈兴銮基本上照单全收;
检方对其2001年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之前的受贿指控只有一项,而从2001年至2008年案发期间,陈兴銮受贿达2100多万元,可以说是“日进万金”;
农家子弟—大学教授—副市长—巨贪。陈兴銮的人生和仕途轨迹,再次说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为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12月17日获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受贿、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近日已作出二审判决,鉴于被告人陈兴銮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且赃款赃物已全部追回,判决结果由一审死刑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12月16日将二审判决书送达陈兴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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