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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中院召开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改革研讨会

加强沟通互动  建立健全多元化机制
新乡中院召开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改革研讨会
法制网郑州8月14日电(王富亮 通讯员 景永利  田丹丹) 8月14日上午,新乡中院召开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改革研讨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切实化解行政争议,扩大行政审判影响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省高院行政庭审判长王松出席会议。卫辉市市长梁常运、辉县市常务副市长顾崇豪、获嘉县常务副县长侯兰胜、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冯晖、市政协法制委主任陈乃旗、市规划局局长田子超、市司法局副局长宋涛等行政首长参加了研讨,此外,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沈开举、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黄进才、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袁勇以及律师代表、媒体代表等也参加了研讨会。
 
会议围绕行政争议解决现状和存在问题、原因以及多元化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对策和建议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会的行政首长、律师代表以及教授等一致认为,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立案登记制实施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增多,新型重大疑难案件也随之增多,要彻底解决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社保等群体性、敏感性行政争议,需要法院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互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和行政诉讼的终局作用,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从而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省高院行政庭王松审判长指出,要依靠规则实质性解决争议,一方面是充分利用刚性力量,运用裁判和执行措施等解决争议;另一方面是善于利用柔性力量,运用调解、司法建议、白皮书等推动争议解决。
 
袁荷刚院长强调,召开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改革研讨会,目的在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营造法律共同体,规范法治秩序,维护新乡地区和谐稳定。法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把握好四个方面,一是畅通诉讼渠道,努力在法律轨道内解决行政争议;二是创新审判方式,提高群众对行政诉讼的信心;三是提升社会效果,努力让每一起行政争议案结事了;四是建立协调机制,形成解决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森表示,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改革研讨会的召开意义重大,要坚持依法行政,共同构建多元化行政争议解决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