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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探索 边实践 边总结 边提升

原题:边探索 边实践 边总结 边提升

河南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纪实

  

 

2012年开始,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先后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服务提升年”“整体推进年”“基层提升年”“服务指导年”等年度主题活动,着力在执法理念上求转变、执法方式上求改进、服务水平上求提升

 

法治周末记者 杨东风

特约撰稿   王富亮

在河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红瑜看来:“服务型行政执法是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有机结合,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与为人民服务宗旨有机结合,将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相互交融、相互促进,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一种新的执法理念和新型执法模式”。

早在2012年,河南省就在全国率先作出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战略部署,并将此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2016年6月1日,新修订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颁布实施,“服务型行政执法”首次被写入地方性法规。

5年来,河南省委省政府精心部署,各地各部门持续努力,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强力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工作体系不断完备,推动机制逐步健全,执法理念深入人心,有效促进了全省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

 

新型执法模式

 

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海云介绍,作为一种新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模式,服务型行政执法直接针对传统管制型、粗暴型行政执法的弊端,对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是转变执法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以法治方式实现管理目的,以服务宗旨提升执法效果;二是明确执法标准。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核心内涵和基准;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柔性执法方式是服务型行政执法对传统执法方式的创新,也是其突出优势,目的在于推动执法关系和谐。四是提升执法水平。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是静态的,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动态的,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完善的过程。    河南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调解处处长陈晓伟介绍,河南省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过程中,逐步明确并持续将之打造成为一种新型执法模式,这种新型执法模式体现了以下4个方面的鲜明特征:根本要义是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统一;其核心内容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其内在目的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其基本方式是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并用。

 

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服务型行政执法没有现成经验借鉴,河南省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逐步建立完善了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明确抓手地位,二是抓好培训宣传,三是强化制度建设,四是持续强力推动,五是及时总结提高,六是建立长效机制。

为此,河南省颁布实施《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共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和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都明确强调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服务型行政执法已经成为全省上下的普遍共识。

为此,从2012年开始,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压茬推进,先后开展了“制度建设年”“服务提升年”“整体推进年”“基层提升年”“服务指导年”等年度主题活动,着力在执法理念上求转变、执法方式上求改进、服务水平上求提升,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果。

为转变执法理念,河南省多次组织以服务型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全省法制骨干培训班;连续3年将9月份确定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月”;2015年,将服务型行政执法列入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的主要内容。2016年,开展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微电影、微视频征集活动,有效宣传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做法和成效。

为改进执法方式,河南省2014年印发《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2017年10月,对上述文件进行了修订,制定《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着力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简便化、规范化、精细化。还出台《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和《河南省行政调解文书使用说明》,并通过定期评选优秀案例,持续培育示范点等方法,大力推广以行政指导、行政调解为主的柔性执法方式。

为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互联网+行政执法”,连续两年将“互联网+行政执法”作为全省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科技、装备在管理、执法和服务中的应用,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为建立长效机制,2015年,河南省印发《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四项工作制度(试行)》,建立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网络督导平台,督促指导全省落实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分析评价4项工作制度,实现了工作任务项目化、完成情况实景化、工作推进制度化、工作效果显性化。

为促进整体提升,连续4年组织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观摩会、研讨会,先后公布了两批共180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通过典型带动,引导服务型行政执法由点到面整体推进。日前,又印发《关于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对郑州市公安局、开封市人社局、信阳市工商局等39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予以表彰。

 

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经过近5年的创新实践和努力推进,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已呈现出明显效果。执法理念更入心了,执法行为更规范了,执法方式更贴心了,执法效果更满意了。近年来,不论是街头小商小贩对执法人员的议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评价,还是社会公众评议,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5年的实践证明,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是新的、思路是对的、“抓手”是有力的。

近年来,河南省在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上涌现出一大批执法新方式、新方法,创造了许多生动活泼、可供学习借鉴、值得推广的先进经验。

在规范执法上:三门峡市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濮阳市开展“加强过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大讨论,平顶山市推行行政执法“八个规范”,信阳市出台《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程序进行规范,省畜牧局开展“河南省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年活动”等效果明显。

在改进执法方式上:烟草专卖部门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防范执法违法;卫生监督部门建立模拟现场实景教室,对执法人员和服务对象进行场景式直观培训;国税部门探索“和解”+“调解”模式,及时化解行政争议;金水区城管执法局在省内首创的行政调解室、公证服务室、法律援助室、公安警务室和城管巡回法庭“四室一庭”行政执法新模式被住建部通过网站、刊物宣传推广。

在提升服务水平上:洛阳、驻马店等地聘请服务型行政执法督导员,致力于发现、解决问题;省公安厅建立“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让服务群众“加速度”;地税部门开发“即办快审信息管理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省人社厅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力推进行政服务大厅建设,最大程度便民利民。

 

服务型行政执法是大势所趋

 

作为新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模式,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自2012年省政府部署以来,从有人质疑到理解深化、从有单位抵触到自觉行动、从系列文件到示范点全面开花,既是省委、省政府积极适应形势发展、创新工作思路、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使然,也在于服务型行政执法是发展所需、基层所求、民众所盼,是大势所趋、顺势而为、民心所向、前景广阔。

河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陈红瑜强调,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一项开拓性、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总蓝图和路线图、施工图,面对法治政府建设新任务、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新期盼,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