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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综述

    各地区各部门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了一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据统计,工程治理工作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已经出台的制度规范性文件有97件,另有89项已列入计划。这些制度有的填补了制度上的空白,有的细化了原则性的规定,增强了工程监管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一道工程建设领域的“防火墙”正在构筑。

深化改革、重点突破,打造风清气正的工程建设市场

    招投标环节是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其中的问题久治不愈、纠而复生,已经成为制约整个工程建设领域发展的“短板”和“瓶颈”。2010年3月,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建立平台,依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从而打响了招投标监管体制改革的攻坚战。许多地方研究和推广远程评标、电子监察,积极探索“制度加科技”预防腐败的途径和办法,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建设有形建筑市场,是工程建设领域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6月以来,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进一步整合、规范、提升有形市场进行调研,指导各地完善、规范、提升有形市场建设。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有形建筑市场的整合、规范和管理。目前,有24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场所。

    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工程建设活动健康发展的基础。2010年3月以来,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在10个省和4个中央国家机关开展试点工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实施意见、信息指导目录、信息共享方面的政策文件。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正在逐步提高。

    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治理,各级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得到了增强,工程建设队伍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当前,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一场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攻坚战正在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