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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土厅三名副厅长同时落马 厅长主动举报

国土系统作为反腐风暴的重中之重,随后也成为“重灾区”,一系列官员因受贿落马。

南昌县原国土局长何学锋获刑15年,南昌市国土局原局长周宏伟被判无期,贵溪市原国土局长陈福仁获刑5年半,主管国土的原贵溪市市委副书记李长华获刑13年,瑞金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易长征被免职……江西省国土厅一份未公开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9年3月以来,国土系统已查处13名县处级以上干部。

“国土官员落马都和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手续有关,收受企业贿赂,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肖彦明称,针对系统腐败案频发,国土厅已将“保护干部不出事”作为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

肖彦明称,保护干部不出事,不是指出了事捂着盖着,是指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能经济发展了,官员下来了,发展经济不能以违法、违规、违纪为代价”。

在今年4月初结束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江西国土厅现任副厅长刘定明报告称,江西省国土系统一年内共制定出台各类制度、规定128项。

今年1月,李江华因受贿574万一审被判无期,李上诉后二审判决未做出;4月中旬,许建斌因受贿221万余元被判刑15年,当庭认罪;陈爱民被公诉涉嫌受贿220万余元,尚未判决。

背后的地方“一把手”

“政府一把手说这块地这样,你敢说那样吗?”一名国土官员认为,反腐是系统工程,也要盯地方“一把手”

“我们注意到许多基层国土官员违纪违规审批土地背后,大多有当地行政一把手的强硬意志体现。”5月15日,江西某县国土局长对系统反腐发表看法时说。

“国土系统,行政上要受同级政府管辖。政府一把手说这块地要这样,你敢说那样吗?而在国土局内部,又是局长一个人说了算。一旦当地行政一把手因土地问题落马,国土局长自然也牵连其中。”这名官员认为,如何制约权力,规范权力应是反腐根本。

这名官员认为只抓国土系统,是治标不治本,“反腐是个系统工程,要盯紧‘一把手’”。

据一名与陈爱民关系亲密的知情者称,陈落马后,他当年任贵溪市委书记期间结交的地产商人找到陈家人,称准备凑钱买地“交给陈书记开发养老”。这些人称,当年受陈书记照顾,“土地方面的手续找他比找国土局管用多了”。

在检察院对原江西国土厅副厅长陈爱民的起诉书中,陈220万元的受贿款中,170万是其任贵溪市委书记期间所收。其中一个多次得到陈爱民“照顾”、几次以低于市场价拿到地皮的地产商游兆汉,先后三次共送给陈105万元。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陈爱民2005年一年受贿130万元,而当年,正是贵溪财政收入创历史、突破10亿元,时任市委书记的陈爱民受到省政府嘉奖。

据了解,陈爱民案审理过程中,其代理律师曾辩护说,陈爱民主政贵溪期间,大力推行招商引资,贵溪发展了,当地百姓也富裕了,请法庭将陈爱民帮助外商的行为与一般受贿犯罪中权钱交易的行为,区别对待。

江西国土厅办公室主任肖彦明认为,“发展经济,决不能成为官员贪腐的理由”。

陈爱民案发后,又牵出贵溪市原委副书记李长华、市国土局原局长陈福仁,二人先后落马受审。

缺乏监督的资源管理权

三起案件无一不与国土资源管理权有关,有官员指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才出现权力寻租

今年4月初结束的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江西国土厅现任副厅长刘定明曾说:“认真分析这三起独立的个案,他们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三起案件都无一不与国土资源的管理权有关。”

一名国土厅官员认为,三名副厅长案件不是窝案串案,更值得警惕,“当贪腐成为系统的普遍现象,那么整个系统就都坏掉了”。

该官员认为,正是部门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才出现权力寻租。

南昌市国土局长周宏伟落马后,曾写下数千字的《忏悔录》。他称,“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和财富是实现自我价值的最好表现”等错误观念,“腐蚀了自己的思想和灵魂”。

周宏伟称,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与大款、老板打交道”,为寻求他的帮助,“一些大款、老板动辄一掷千金,不惜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送给他好处,一旦经受不住这样的考验,就会走向犯罪深渊”。他说,当自己一步一步走向权力中心时,总觉得自己与那些大款比,生活实在太寒酸了,“尤其是觉得凭自己能力应该比他们过得更好,应该拥有比他们更多财富”。

据办案人员称,周宏伟无主动索贿行为,逢年过节,南昌市大大小小房地产商会排着队到他家送礼,动辄数十万,最多的一次收了一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