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
保障房建设
2011年,全国最大的民心工程无疑是保障房工程。而当人们的目光聚焦在保障房建设规模和进度上时,保障房建设工程量缩水、保障房建设质量堪忧、保障房分配不公等负面消息却纷至沓来,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保障房是指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当前我国大力建设的保障房主要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一些林区、垦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住房。此外,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也被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范畴。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今年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需要资金约1.4万亿元。其中,除中央财政安排1030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外,还有上万亿元的资金缺口。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必须保证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不久前中央电视台报道,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廉租房建设工程量严重缩水。
保障房建设工程量缩水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2009年,中央财政和陕西省财政共拨付专项资金1600万元,支持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建设600套廉租房。出人意料的是,资金拨付到位后,原来的规划悄然“变脸”,廉租房从600套减少到200套,而实际建成的只有72套,其余1000多万元资金被政府和开发商占用。如此一来,只有资金支持而无监督护航的保障房建设成为地方政府向国家伸手要钱、要政策的良机。
2010年,审计署在对19个省、直辖市2007年~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了一系列突出问题。19个省、直辖市不仅在资金投入上有100亿元的缺口,还套取、挪用资金2.1亿元。很多人发出疑问:近年来,中央财政下拨的数百亿元保障房建设资金还有多少被挪用?
“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国要建设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一方面,如此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满足群众生活的需求,解决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可谓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另一方面,中央向地方投资是宏观调控的手段。一旦国家政策在最后一环没有落实,便会导致中央投入的资金闲置或被挪用,使调控目标无法实现,使民生工程大打折扣。很显然,这会让无数盼望保障房的老百姓极其失望。
随着保障房建设的提速,保障房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
多地保障房被指存在质量问题
北京首个限价房项目——旗胜家园——被公众戏称为“墙脆脆”;北京广渠家园小区的4栋塔楼存在漏水问题,“屋漏漏”影响三五百户业主;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小区内,500多户业主遇到了墙皮脱落的问题;北京明悦湾保障房项目因质量问题被责令拆除重建;北京翠城馨园小区部分住宅楼外墙面出现开裂、脱落现象……这些都是曾经被曝光的保障房质量问题。
青海省更曝出6家知名企业建造21栋“楼脆脆”的丑闻。2010年4月,浙江建工、江苏一建、江苏扬州五建、浙江东阳三建、晟元集团、青海四建6家拥有特级或一级施工资质的大型施工企业从全国130多家竞标企业中胜出,中标西宁市康川新城保障房工程。据悉,康川新城属于限价类保障性住房小区。今年4月初,部分居民发现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西宁市甘河滩工业园区和政府的干预下,该小区所有在建工程一律停工。
随后,政府派出的专家组对工程进行了全面质量检测。5月12日,检测结果出炉:在6家企业建的154栋住宅楼中,有21栋楼个别楼层存在钢筋外露、空洞、蜂窝、麻面、阳台强度不够等质量问题。其中,江苏一建建设的3栋存在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住宅楼,部分楼层被要求拆除重建。
康川新城由青海省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总承包。检测结果公布当天,总承包方向小区全体居民和政府公开道歉。
在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后,能否把保障房分配给最需要的人,这也是群众关注的一个焦点。
保障房分配不公
从最初的开豪车申请经济适用房到几年前的“中签6连号事件”,确保公平性一直是保障房分配方面最大的难题。随着保障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分配不公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了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报告反映了8个省、自治区的16个城市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情况。这些城市2010年共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11万套,出租2.97万套;4407套廉租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4247套廉租房被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尽管审计署事后称,出现分配不公问题的廉租房只有3%左右,并非媒体所说的“半数廉租房分配不公”。但可以确定的是,审计报告露出的只是保障房分配问题的冰山一角。
其实,在审计署公布报告之前,今年已有多个地方爆出保障房分配不公的丑闻。
在陕西省山阳县公示的900多个经济适用房申请人中,任公职者达100多人。其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等公职人员,有的名字后面还直接标注了“科员”、“科长”等字样。
在浙江省苍南县,850套限价房成了当地一些领导干部的“保障房”。更荒唐的是,苍南县专门出台规定:限价房销售对象主要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
与前几年小规模、靠钻政策或系统空子将保障房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人不同,今年媒体曝光的违规分配保障房事件逐渐演变为公开甚至有政策支持的行为。违规分配的对象越来越向政府、大企业等部门、单位倾斜,被违规分配的保障房也由可以通过上市交易获利的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发展到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只能出租的保障房。
更严重的分配不公现象是,在一些审核制度落实不严格、监督不到位的小城市,有特权、有资源、有钱的单位和个人得到保障房后,靠倒卖房号直接获利。许多真正需要保障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只能在制度层面得到保障,实际上却长期在保障房的“门口”排队。
最令人忧心的是,“十二五”末期,保障房将占全社会住房总量的20%左右。随着这些保障房逐步建成并进入分配阶段,违规现象也有可能随之大幅增加。许多住房困难家庭的希望可能因此而落空,这必将加剧社会的不公平,严重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保障房建设工程量缩水,中央补助资金被套取,保障房承建方偷工减料导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保障房分配不公甚至成为少数特权派牟取暴利的工具……这些因素直接关系到保障房建设惠民政策的实际效果。针对这些问题出台新的监管措施,让保障房真正有保障,这是政府未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