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有一个正在建设的房地产和商业项目—阿尔卡迪亚•文承苑,该项目位于邳州市建设北路东侧,东泰路西侧,广州路南侧。项目占地463亩。这宗商住用地是怎么得来的呢?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据邳州市国土局有关人员介绍,荣盛(徐州)房地产使用的这463亩国有建设用地是2010年12月由徐州富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给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富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2007年和2010年两次在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取得商业用地。分别是:邳土出[2007]173号(一期)220.073亩商业用地,邳土出[2010]29号(二期)242.649亩商业用地。富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取得一期用地后,建设了富兴源大酒店(迎宾馆),该酒店记者住过几次,现在一直在营业。富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了二期商业用地后不久,还没有进行开发就与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
2 010年12月16日,邳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批准通知书》(邳国土资交[2010]764号),内容是:
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以转让方式,变更原徐州富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使用的308481.20平方米国有土地,该宗土地东邻东泰路;南邻徐州慧海制药有限公司、青少年活动中心、邳州市幼教中心;西邻建设北路;北邻广州西路;希接此批文后履行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通知。
2010年12月17日,邳州市国土资源局为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通知》中没有说明土地使用性质是否变更。记者试图询问国土局有关人员,得到的解释是,原来是商业用地,现在还是商业用地。记者提出想要看看土地转让合同,被告知,档案室内材料有上千个,不好找。
如果如有关人员所说,原来是批准的商业用地,现在还是商业用地的话,那情况就有了问题。
因为事实是,阿尔卡迪亚•文承苑规划总建筑面积约90万平方米,项目由52栋高层住宅和4栋商业组成。
众所周知,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如果转让的土地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话,这种用地不符合规定。
不仅如此,记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查找该宗土地的交易情况,找遍了所有公告内容,也没有找到该宗土地的交易情况。按照2009年国土资源部的两个规定,所有土地的出让、转让、划拨等相关情况必须将公告和结果上传到“中国土地市场网”,为什么邳州市的这宗大面积商住用地却没有将数据上传呢?
记者询问了当地群众,有人说这宗地的转让可能有猫腻。还有知情人给记者讲,国土资源部于2009年11月1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本通知的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项目。违反本通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中规定,“商品住宅项目,宗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下列标准:小城市(镇)7公顷(105亩),中等城市14公顷,大城市20公顷。”从荣盛(徐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情况来看,这463亩土地计划建设52栋高层住宅和4栋商业楼,大部分是住宅用地,这个项目应属于改建项目,应该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增补本)》的要求执行。
不论怎么说,不把土地交易情况上传到中国土地市场网有违于国土部的相关规定。至于里面是否真的存在其它问题,记者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