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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集团:"矮了"110mm的汽车起重机竟"合格"出厂

  
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汽车起重机
    2012年1月1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农民张虎因承揽上海市某工程需要,特与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在上海的经销公司(上海亦邦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签约购买了一台徐工生产的汽车起重机(QY25K-Ⅱ),约定张虎到徐州企业自提。

  2012年1月12日,张虎在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提上车,于16日在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登记审批手续时,发现该汽车起重机的外廓尺寸与企业出厂合格证标注标准有很大误差。企业标准外廓尺寸(mm)是:12650*2500*3380,而实际车辆外廓尺寸(mm)是:12650*2500*3270,车辆高度相差110mm。据此,连云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认定该车辆“不合格”,不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无奈,消费者给上海的经销公司打电话寻求解决办法,但是上海的经销公司却答复: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只卖车,你们找徐工!接下来,消费者张虎就给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打电话。徐工的经销公司说,不可能,我们不可能有这么大的误差,是不是测量错了。三番五次的推诿。经消费者再三请求,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为这台汽车起重机做了重新测量,确定相差110mm!当时,客服人员对张虎说,“你们中大奖了,徐工有的是钱赔你们!”可是,接下来,一切又回归平静。消费者又打电话联系客服,客服回答,我们在搞年夜会,没有时间处理,这个事情你们找上海处理解决。辗转,消费者又联系上海的经销公司,上海经销公司的一位王姓经理与消费者联系时说,你一个老百姓,徐工那么大,你不要乱告了,徐工集团给你装个GPS,给你定位,把车给你拉回来,到时候,你车、钱都拿不到!

  走投无路的消费者找到新闻单位,希望能够通过媒体,找到解决办法。

  2月21号,记者随消费者来到徐工集团,在徐工集团1号门接待室电话联系客服,5、6分钟过去了,一直没人接电话,情急之下,消费者给之前处理过此事的刘经理打电话,但也是一直无人接听。门卫告诉记者,客服无人接电话,经理也不接电话,我们不能让你们进去。无奈,记者随消费者只能返回。在距离1号门300米的销售部,通过保安,记者联系到负责客服的赵伟,赵伟让下午两点钟到1号门接待室等他。等到下午两点,记者与消费者一同到1号门登记、领牌,赵伟把记者带到办公室,并说要和领导汇报。记者问,你们这是免检产品不合格吧?赵伟回答说:我们部分产品免检,部分不免检。对于产品的质量问题,我们质量部会出一个质量报告,明天你们再一起来协商。第二天,记者见到赵经理后,赵经理说:会把这个事情处理好的,你们先回去等消息。在记者等待赵经理的消息期间,赵经理给消费者打电话说:今天没有时间,你们明天上午来吧。于是记者和消费者于2月23号,再次来到徐工一号门。赵伟提出消费者有什么要求?消费者说,违约金、机票、其他路费需要赔偿。赵经理说,我们只能给你一万多块钱的补偿,和来往车费,其他的我做不了主。记者提出,产品质量问题,当时答应给一个报告,能不能拿出来报告我们看一下。赵经理说,质量部的报告还没有下来。

  因为厂方不能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说法,无奈,记者和消费者便一同离开了企业。

  为了保证新闻报道工作的客观,公正。新闻单位给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发了书面采访函。面对新闻单位的采访问题:

  1、 这一“质量不合格”事件是单一个案呢,还是批次的问题?这一批次共生产多少台产品?目前,有无其他投诉?

  2、 这么大的“误差”是怎么产生的?汽车起重机是特殊设备,外廓尺寸产生110mm的“身高”差,会导致这一特殊设备存在什么样的“安全”隐患?危险性有多大?

  3、 按照贵企业的生产规模,你们的生产线质量安全员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疏漏?负责产品出厂合格检验的人员又是如何把关的?

  4、 在贵企业制定、执行的“质量体系”下,这样的“问题”产品出厂,暴露出企业亟须整顿、调整和处理的是什么?

  5、 你们如何看待这一事件?其他说明。

  然而,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答复中只字不提产品“合格问题”。只谈这是“误差”,并称,“产品的是非问题,一时难以定论”!并称他们与消费者协商解决了,媒体不用管了。

  一个堂堂国家一级企业,在自己的产品出现问题时,搪塞新闻单位,不能勇于面对自己的“问题”,何以担当社会责任?

  汽车起重机是特种设备,这样的“大家伙”,身高一下子矮了110mm,到底是哪里出现了问题?有什么“潜在”的危险性?!我们无从得知。关键是,这样一个大型企业是流水线生产,难道其中只有这一个“小个子”的家伙?还有多少个这样的“瘦身”起重机出厂了?都销售到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