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一)微生物超标。本次抽查中菌落总数不合格8批次、大肠菌群不合格1批次,霉菌和酵母不合格1批次。其中大肠菌群超标3倍,菌落总数超标最高达22倍、最低的3倍。造成饮用水类产品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超标有多种因素,包括水源受到污染,生产车间对细菌控制和净化不够彻底,生产设备及耗材未及时清洗或更换,瓶(桶)口密封不严导致在运输储存过程出现漏气现象,使细菌繁殖生长等。
(二)电导率不合格。1批次样品的电导率实测值是标准值的12倍(标准值≤10µs/cm,实测值120µs/cm),其原因可能是水质处理器滤膜使用过久,未及时清洗或者更换。
(三)亚硝酸盐超标。本次抽查中有1批次纯净水亚硝酸盐超标12.5倍,其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对水源未经过严格净化处理或净化处理设备出现问题使净化效果降低,导致亚硝酸盐不合格。
(四)产品标签明示值项目不合格。抽查实施规范规定pH值、氯化物、硫酸盐等指标按产品标签明示值进行判定。本次抽查中有2批次产品标签明示值与实测值不一致,说明生产厂家对自己生产的产品的品质情况不清楚。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市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区县质监局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市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瓶(桶)装饮用水质量的监管,切实抓好产品质量,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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