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路段为何不封闭?招投标为何缩短法定时限?是桥体质量缺陷,还是试爆或机械拆除不当?目前,由湖南省政府组织的“5·17”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正全力展开事故责任调查,检测专家也已进入事故现场对残桥进行质量鉴定,相信真相不久会大白于天下
◎ 文/图 彭 滔 郭玉蓉 本刊记者 谭祖发
5月17日下午4点24分,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102号至109号桥墩与桥面在不到半分钟内坍塌。事故导致9人死亡,16人受伤、24辆汽车损毁的惨剧。
据有关方面披露,目前已有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等9人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同时,株洲市建设局3名主管官员也遭免职处分。
事发后,长达2900米的残桥已被隔板全线封闭。
是试爆或机械拆除问题,还是桥梁本身质量缺陷,亦或是管理方安全措施不力?连日来,媒体就此展开了深入报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深入现场一线探访,在一些“细枝末节”处获取了不少至今未被媒体披露的新疑点。
施工路段为何不封闭?
高育滨的妻子黄梅芬给《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的第一印象是格外憔悴,让人很难想到她是一位在长沙某军事院校任教的大校军官。
黄梅芬介绍,高育滨1979年考入长沙某军事院校,因成绩优秀毕业后留校从事爆破专业教学工作。1996年调入军工企业中人集团旗下爆破公司担任负责人,完成了由爆破理论工作者到施工爆破一线指挥员的转型。2007年5月,高育滨担任重新整合组建的南岭民爆控股子公司——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在此期间成功完成了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楼和伍家岭立交桥等重大爆破项目,并兼任湖南省爆破协会副理事长。
黄梅芬怎么都不相信自己的丈夫“在爆破行业摸爬滚打了近30年,会犯下这样的错”。
黄梅芬证实,高育滨曾向招标代理人提出“高架桥拆除应全封闭施工”的要求。
黄梅芬向《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提供了一份“质疑函”。记者注意到,4月23日,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向招标代理人——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了“施工期间能否完全全线封闭,如不能则需保留哪些通道,由哪方组织协调交通”的质询要求,当日经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确认盖章。而由招标人株洲市建设局、招标代理人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当日盖章回复、监管部门株洲市招投标管理局市政监管科4月24日确认备案的《红旗路改造工程(爆破拆除部分)施工招标答疑和补充文件》就“因为施工时是全封闭的,故是否允许桥下社会车辆、人员通行?”问题做出的答复是:“只允许在爆破时进行道路全封闭。”至于需保留哪些通道、如何协调施工时的车辆、人员交通,该份文件没有提及。
5月17日在109号和110号桥墩间的桥面上进行机械拆除时,由于没有实施全线封闭,由南往北的3条道的车流全都拥堵在106号桥墩之前的桥下,以致垮桥时,102到106号桥下9人死于非命。
“如果当时能够全线封闭施工,拆桥时应该不会酿成这么惨的悲剧。即使桥梁坍塌了,也不会死这么多人。”施工路段路边商铺一位目睹了事发全过程的女士叹道:“好在101号桥墩比较结实,没有倒塌,不然死的人可能要翻几倍,因为那里堵了更多的车。”
招投标为何缩短法定时限?
“这个项目从招标到开工,时间太紧了。”黄梅芬说,“那段时间高育滨忙得基本上没回过家。”
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开标日,仅仅用了6天时间。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自4月16日起开始网上公布,4月22日下午4点招标文件发出后,4月27日上午9点投标文件便已停止接收。
参与投标的河南现代爆破技术有限公司马姓小姐向《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透露:“公司是在4月20号前后看到招标公告的,4月27日便匆匆递交了投标文件。”
“4月27号上午递交标书后,下午就宣布我们中标了。”南岭民爆董秘孟建新对此进行了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24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1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为此,《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采访了株洲市招投标管理局市政监管科副科长崔小勇,崔小勇解释说:“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之所以没有满足20天的要求,是根据株洲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的,主要是为了方便企业,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
当《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追问这么短时间内完成的投标文件是否能确保招投标质量时,崔小勇表示:“参与投标的单位都写了承诺书。承诺这几天内能做好投标书。”
当《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追问承诺书时,崔小勇说:“事发第二天,关于红旗路高架桥的招投标资料就已全部封存,移交株洲市纪委了。”
孟建新就此问题解释说,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接到招标文件后,便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桥梁竣工图进行了认真研究,还对桥梁周边的环境做了详细的考察,虽然时间有些紧,但做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严谨的。
红旗路改造工程(爆破拆除部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一章《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曾对开工时间进行了不确定约束:“本工程拟定于2009年4月28日开工。”但这个目标并未如期实现。
在4月28日(即中标次日)株洲市建设局的碰头会上,株洲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红旗路高架桥项目负责人丁威(已被免职)和梁姓工程师都在场,他们曾提出“能否赶在5月1日前施工”。
5月8日,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建设局签订合同当天,合同上特意申明:“5月8日前必须进场开工。”
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拆除工程技术人员孙向阳说:“业主一再催促,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只好在5月4日就进场施工了。”
而此时距《红旗路改造工程(爆破拆除部分)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第24条规定的“4月27日至5月7日为中标侯选人公示期”还相差3天。
“可见业主兼管理方——株洲市建设局当时的心情有多急。”孙向阳补充说。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吴宏伟教授接受《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法律规定,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20天,这是任何地方政府和组织都无权变更的,变更就是违法。而且对招投标结果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公示,就是为了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当其他投标单位或社会组织对中标单位如有质疑时,还可以有反映问题的机会,在公示期还没过,就把开工日期约定在公示期之前的日子,是很不严肃的,也是违法的。”
是桥体质量缺陷,还是试爆或机械拆除不当?
株洲红旗路高架桥是1994年建成通车的320国道的组成部分。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湖南交通国际经济工程合作公司、湖南建设集团、湖南环达路桥公司和湘筑道路公司等5家单位参与了桥梁的施工。
其中,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曾参与发生垮塌事故并造成62人丧命的湖南凤凰大桥、以及被运沙船撞断的广东九江大桥的施工。这次坍塌桥路段具体由哪家单位施工,《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虽几经多方求证,目前仍未得到确认。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湖南省莲易高速公路管理处前任处长刘立国回忆:“当时省政府催得很紧,桥是从1993年年底开始建的,要求1994年12月28日举行竣工仪式。”刘立国不认为桥的质量存在问题:“我们是按照当时的国际标准来设计建造的。”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宣传部张勇称:“把塌桥原因与桥体质量联系在一起的说法缺乏起码的常识。在长期日通行量超过设计负荷的情况下,历经15年风风雨雨的考验都没出现过问题,怎么偏偏会在要拆毁的时候出了质量问题?”
而据《财经》报道,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稽查处有关人士透露,今年3月,红旗路高架桥经检测后,因长期超负荷、退化严重等,将其列为危桥。国家安监总局在其网站的官方通报中,亦将此高架桥表述为“荷塘区原320国道一座高架桥(危桥)”。
另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作为拆除施工方的现场协调人员,53岁的李文事发后一再表示:“这个桥换任何一家公司来做,都跑不了要出事故,只是事故大小的问题。”
在5月5日拆除的三座桥墩中,李文发现高架桥的钢筋结构不达标,其桥墩明显存在钢筋不足的情况,应该用25毫米螺纹钢的地方,使用的是14毫米到16毫米的螺纹钢,当天已经拆除的三个桥墩含钢量为25吨左右,而按照株洲市建设局根据竣工图做的预算显示,原本含钢量应该在60吨左右。李文说,“混凝土养护不足”,桥墩爆破后的废料应该是块状的,而桥墩爆破后是粉状的。
“据此推算,整个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回收钢筋只有1500吨左右。”南岭爆破拆桥指挥部一项经理陈光辉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而《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获得的招标文件则在第九章工程量清单列明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后钢筋回收总量为2492吨。
孙向阳在接受《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采访时,反复解释说:“5月15日的试爆对邻近砖混结构的建筑物甚至是窗户都没有影响,并未出现传言所说的在高架桥多处出现裂缝等现象。而且试爆的66号、67号桥墩距离坍塌的102号桥墩中间相隔30多个桥墩,近800米的距离,从常理判断,这次桥梁坍塌不可能是由试爆引发的。”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资深桥梁结构专家在仔细研究了《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现场拍摄的坍塌桥体照片与竣工图后表示:“从钢筋的使用情况看,矮桥墩用的钢筋粗一些,而且数量也多一些,高桥墩反而用钢筋比较细,且数量还少,这个问题很值得探讨。”
“坍塌的8个桥墩的断裂面,均发生在桥墩下部加强钢筋的顶面,处在同一个横断面,说明钢筋配置可能存在失误。而且从现场的情况看,部分桥面板的配筋不足。”
“坍塌桥面现浇板与空心板接触的地方使用木质模板做隔垫——这有可能是变相偷工减料,应该也不能满足设计要求。”这位专家分析说,“从现场照片来看,大部分桥面板是齐整断裂的,这种现象很奇怪,有的桥面板中甚至看不到钢筋。”
而且,“采用‘液压锤破碎拆除’110号桥墩上的桥面,最多会对109号桥墩产生冲击,应该不可能会延伸到108号甚至更远的桥墩”。
“这些都只能表明有缺陷,至于算不算质量安全隐患,以及是不是引发桥塌的根本原因,还得通过仪器到现场做进一步检测,才能下最后结论。”这位专家补充说。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立即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彻查事故原因,公开信息,绝不掩饰”。
株洲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方表示,对于事故原因的认定,一切有待联合调查组的结论。被确定问责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赔偿义务。
目前,由湖南省政府组织的“5·17”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正全力展开事故责任调查,检测专家也已进入事故现场对残桥进行质量鉴定,相信真相不久会大白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