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工程”、“半拉子工程”乃至“烂尾工程”由来已久,原因也很简单,无非是片面追求政绩工程和GDP,或者政府决策不科学所致。
但问题是,即便原因剖析了N年,这种情形仍然在各地反复上演。这一方面说明,片面的政绩工程、GDP思维仍然未能从某些官员头脑里根除,更重要的是,我们还是没能推出治理“短命工程”的有效招数。话说得再重一些,就是花老百姓的纳税款不知道心疼。
在这里,对“短命工程”无后续追责是个关键。一般情况下,我们对贪官抓得严,但对于利用公共财政搞政绩工程的,即便其不科学,造成巨大浪费,最后大多也是不了了之,不会去追责。
这种惯性应该改一改。现在我们经常提倡一种理念,即,既要让贪官下马,也要让庸官下岗。贪官的害处显而易见,而庸官表面上没什么大害,其实有时也会酿成大祸,比如行政不作为,可能会导致渎职,甚至导致公民生命财产巨大损失。
照此说来,那些制造“短命工程”的官员,也是庸官的一种。他也许想干点什么事,但决策不科学,又喜欢按长官意志行事,结果造成公民纳税款的巨额浪费。不管他有意无意,这样的庸官,都应该对他追责,甚至让他下岗。因为,缺少科学决策能力的官员,本身就不是合格的管理者,人民岂能将公权授给他?
减少“短命工程”,要从制度上保证政府决策的科学与民主,这需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更需要人大切实监督到位。
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还要从“官帽子”上做文章。现在,领导干部任期届满后调任、晋升、退休等,均须接受经济责任审计。其实,这种审计,也应改进为更加及时的任期内审计,实行“工程短命、官运更短命”的考核评价体系。只有这样,“短命工程”才会尽可能减少,百姓的辛苦钱才能被更加珍惜。吴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