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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两法衔接”检察监督力促行政执法规范

      法制日报法制网郑州5月24日电(王富亮)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近年来,内乡县积极探索,走出一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相衔接,从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新路子,为建设法治政府积累了经验。

  制度瓶颈倒逼“顶层设计”

  内乡县检察院检察长黄玉林坦言,由于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传统监督存在视野狭窄、手段乏力、职能发挥不全面等弊端,要监管到位,必须进行顶层设计。

  2014年初,内乡县检察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对林业局、建设局、国土等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监督。

  为使行政执法不离开监督视线,该院还制订了平台建设、信息沟通、执法备案、联络对接等一系列制度,构建起两法衔接工作格局。2015年以来,该县共设立两法衔接工作联络处26个,召开联席会议8次。

  “在监督中,检察机关既可幕后监督,又可抱团执法,实现了双赢之效。”黄玉林表示。

  “两法衔接”检察监督成常态

  “从情绪抵触到接受监督,到主动上门问策”,近年来,内乡县检察院以法治创新思维,开创性实施以“两法衔接”为平台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体系,督促并约束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倒逼他们抛弃以罚代刑的传统错误做法,让行政执法更规范,公开透明的执法程序,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公信力”。日前,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郑潘珂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这样介绍。

  “两法衔接”就是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共联,实现多单位、多部门、信息联动,统一研判,在此基础上,由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履职不到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贪污贿赂等案件,着力破解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错作为等行为。

  内乡检察院侦监局局长邢永礼介绍说,为了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内乡县检察院力克“启动难、建设难、应用难、监督难”四大难题,创新性地把“两法衔接”纳入社会综合考评,联合42个行政执法机关对执法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斥资100万元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依法行政的合力。

  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统筹发挥督促履职、非诉执行监督、监督移送案件、纠正违法行为、查出职务犯罪,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建立了“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行政违法行为发生,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内乡县检察院走出了一盘活棋,也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公务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筑起了“安全墙”。

  内乡县检察院开展的行政执法监督,破解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问题,影响和带动了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据了解,如今该县很多干部能坚持依法办事,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民生民利,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两法链接”破解执法瓶颈

  “创新检察监督机制的健康运行,有效破解了长期以来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视野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宽。”黄玉林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把检察监督对象由传统的公安、法院扩展到行政执法机关,把监督的环节由诉讼内扩展到诉讼外,监督的触角由立案后延伸到立案前,打通了诉讼监督的“源头活水”。

  去年以来,该院主要检察业务数量同比均有上升。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行,既强化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又强化了对刑事立案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了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该立不立问题。去年以来,该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数同比上升15%,其中行政执法机关移交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该院对两法衔接信息资源实行共建共享,充分利用,有力地推进了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据介绍,三年来,该院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有60%的线索是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

  “两法衔接”保障执法有力

  近年来,借助“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执法越来越透明,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联动越来越密切,让不少行政执法单位尝到了甜头。

  “有了这个信息共享平台,所有执法程序开放透明,让不少被查处的对象放弃了托关系、找熟人的想法,为我们自动屏蔽了不少外来压力,执法工作更顺畅了。”

  “现在,我们执法的‘手脖子’真正由软变硬,底气足了、信心增了、积极性高了,不管遇到什么案件,我们都能拿得下”。

  “有司法部门的坚强后盾,查处案件时我们的底气更足,执法更有力,老百姓对我们的满意度也提高了不少。”

  采访中不少行政执法部门都表示,“两法衔接”有效排除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外在压力,破解了查处难、取证难、执行难等一些难题。

  以点带面,有力推进检察监督

  近年来,该院扭住关键环节,统筹监督手段。针对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广、执法活动总量大的特点,确定关乎改革发展民生的农、林、水、土、医药、工商等20余家行政执法机关为监督重点,同时,抓住行政执法的关键环节,统筹应用监督手段,实现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两年来,该院共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建议60件,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落实建议,共追缴行政收费、罚款及滞纳金4000余万元。2015年,该院对40起案件建议强制执行,行政执法机关均予采纳;开展非诉执行活动监督48件,发出检察建议48件,均被采纳。对于审查后认为被处罚对象构成刑事犯罪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28件。对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的7起案件,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全部立案。

  回应群众关切,保障民生民利

  去年以来,该院积极回应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从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豆芽、面包、馒头、卤肉等食品入手,监督移交危害食品安全案件68件,维护了“舌尖上”的安全。对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人为设障、偷工减料、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该院监督纠正履职不到位25件次,查处惠民领域职务犯罪6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

  常某在夏馆镇爬河桥下游毁坏林地修建砖厂、非法采砂,毁坏林地面积7400余平方米。水利部门责令常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内乡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审查执法信息后认为,常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遂监督水利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常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

  2015年4月,一起案件信息引起内乡县检察院案管中心马文生的注意。某村村民张某为种植香菇非法采伐树木。林业稽查大队对张某作行政处罚后,将案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以无法计算采伐量为由未予立案。

  “根据有关法律解释,张某制作锯末20方的行为已经达到立案标准。”马文生将这一信息移交该院侦监部门。

  经核查,检察机关向森林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次日,森林公安依法对张某立案侦查。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促使干部作风转变

  内乡县检察院先行先试,以“两法链接”力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不仅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更促使该县干部作风的大转变。

  该院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探索,打破了以往单一思维、单一部门、分散行使职责的旧格局,确立了以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审查为基础,多种监督措施统筹并用的监督新模式,创新了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检察实践,补强了监督短板,填补了监督空白,使法律监督工作的内涵更加丰富,增强了检察权的完整性、有效性、权威性。三年多来,该院对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回复率为100%。

  “两法衔接”实施以来,内乡县检察院已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执法信息1900余条,监督移送刑事案件4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1件,督促履行职责建议60件,纠正行政违法20件。

  如今的河南内乡,行政执法监督让行政执法部门变“不愿为”为“主动为”、“不敢为”为“勇作为”、“乱作为”为“善作为”,同时也影响和带动了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眼下的内乡干部,大都能直面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坚持依法办事,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大发展。

  2013年以来,最高检察院和河南省检察院对内乡县“两法衔接”做法给予充分肯定。2015年3月,最高检察院向全国转发推广该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