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洛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接到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反洗钱中心举报:从2008年12月开始,在连续几个月的时间里,洛阳一个名叫丁元物资商贸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通过网上银行频繁发生巨额不明资金从对公账户转至私人账户的交易。这些公司每天的累积交易量都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累计交易金额超过了17亿元人民币,但工商部门提供的公司注册信息显示,这些交易金额巨大的公司大多数的注册资金只有3万至4万元,往来的资金数额与其经营能力明显不符。2009年9月18日,洛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并抽调经侦、网监、技侦等部门民警成立了“9·18”专案组。
立案以后,专案组首先从近期频繁发生大额资金转移的涉案公司工商注册资料入手,重点调取了洛阳丁元物资商贸有限公司等14家涉案公司的信息。经过对各家公司资料的参照分析,警方发现,这14家涉案公司的法人中,有一人名叫王同,其他法人竟都是他的父母、爱人等亲属。而且这14家涉案公司主要与深圳市的11家公司发生资金往来。2010年4月23日,专案组又派出一路人员赶赴深圳,对这11家公司展开秘密细致的调查取证。从获取的大量资料分析,一个叫王云的人与这11家公司都有密切的关系,而这个王云正是王同的亲兄弟。由此,一个靠家族身份联系起来的庞大地下钱庄终于逐渐浮出水面。2010年6月3日,公安部经侦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在深圳专门召开“9·18”专案协调会,确定了择机在洛阳、深圳等地同时展开破案行动的详细方案。经过多地公安、金融等部门的密切合作,2010年6月10号14时,在深圳、洛阳、郑州、三门峡四地同时展开抓捕。整个抓捕行动共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13名,打掉窝点4个,查封银行账户700余个,冻结涉案资金近9000万元。
经审查,警方发现,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两年间,王同、王云两兄弟和王同之妻杨华、深圳无业人员杨安相互勾结,以自己和亲戚名义先后在洛阳、深圳等地注册成立了20余家“三无”公司。公司内部分工明确:犯罪嫌疑人先在深圳招揽需要从对公账户进行资金套现的客户,并利用自己掌控的深圳、洛阳“三无”公司账户接受深圳客户的对公账户资金;然后利用网上银行进行具体的资金转账操作,将资金先转入其控制的洛阳个人账户,再转回深圳的个人账户,最后再转回上游来款单位指定的个人账户。经过深圳-洛阳-深圳这一系列的转账手续,客户从对公账户中成功套现,该团伙非法收取“手续费”。从银行调取的交易数据显示,这个团伙在两年间非法从事对公账户资金套现金额80余亿元,非法收取“手续费”达到510余万元。(记者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