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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隐私部位应否由男医生检查?

浙江宁海县某公司组织员工体检,有多名女职工在做B超时被男医生长时间抚摸乳房,还有人接受了阴道检查。当事医院称,涉事男医生操作合乎规范,但忽略了第三人在场的规定,因而已对其给予了350元的罚款。据了解,涉事男医生50多岁,为正高职称主任级别,事情传出后,没有到医院上班。(《都市快报》7月17日报道)

 

    在职工体检中,为妇女开展乳腺B超检查,是一项保障女性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内容。《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年10月22日报道,我国乳腺癌发病率为40万至10万,死亡率高达70%-80%,原因正是乳腺肿瘤等疾病普查率低造成误诊延治,乳腺癌已成为对女性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相比其他病征,乳腺问题可以经定期体检而得以有效排查。

    简言之,从医学的角度看,乳腺B超检查等体检项目极有必要。但这项检查涉及到对女性隐私部位的触碰,因而必须尊重患者权利、人格尊严和医学伦理,以尽可能减少对体检妇女心理和生理压力的方式进行。资料显示,反复做人工流产手术、13岁前月经初潮或绝经晚、常用激素类药品或化妆品等因素,往往会加大女性患上乳腺癌的几率。因此,在乳腺检查项目中,也应注重对被检查者隐私的保护,避免被确诊患病的妇女面临外界有关病患成因的恶意猜测。

    令人惊愕的是,涉事的宁海县第一人民医院尽管承接了当地绝大部分的体检业务,可以说不存在未能熟知了解医学伦理约束下的规范操作规定的问题,却在此事中暴露出业务操作的严重疏漏。首先,该院没有在事前向女性体检者发放乳腺B超检查的具体说明,对该检查涉及到的权利保护等注意事项未加提醒,让接受体检的妇女在毫无准备的状态下被迫接受陌生男性对隐私部位的检查,有侵犯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之嫌。

    其次,作为一家业务量极大的医院,该院理应在B超室等科室配备充足的男性和女性工作人员,为分别需要接受隐私部位检查的男女患者提供便利,以从根本上杜绝异性医患在相关场合下的尴尬和误会。该院用人手不足来回应此事,说白了就是毫不在意患者身体隐私和人格尊严。

    再次,涉事男医生在进行乳腺B超检查时,“长时间”抚摸体检者的乳房,还“检查”了对方的阴道,这难道是符合院方《乳腺B超检查操作规范》的规范做法?宁海县第一人民医院将明显涉嫌猥亵妇女的手法,淡化为单单没有遵循第三人在场规定的轻微违规,只给予涉事男医生350元的罚款,实在是说不过去的。

    实际上,越是强调乳腺B超检查的必要性,越要鼓励妇女摒弃传统陋俗形成定期体检习惯,就越应促成这些检查的规范化,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做好对体检者、患者的隐私等权利保护,加大卫生部门和医院内部对医护人员行为是否合乎医学伦理的监察力度。(郑渝川 原题:医院漠视体检者隐私,才有了乱摸的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