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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汾阳:八旬老人受益权如何得到保障

八旬老妪求助:中汾集团补偿的两个指标 自己作为受益人却没受益
——罗城村村主任滥用职权分配她人指标名额

 







   日前,收到一封八旬老人寄来的求助信,信中内容写到,我叫田春香,今年84岁,身份证:14232119370519060X,身患残疾,行动不便,山西省汾阳市贾家庄镇罗城村村农民。万般无奈下只能以这种方式向你们反映,关于罗城村村主任王俊如滥用职权、剥夺她人合法受益权,自作主张分配并且克扣中汾集团因占地给我的(李增银妻子田春香)两个中份集团上班指标。对此,我也向贾家庄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反映过,但是都没能给我一个公正、合理的答复。我作为千千万万普通市民中的一员,只能用理性的方式通过媒体的舆论监督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取得正常渠道的法律公正。根据以上所说情况,2019年9月份笔者便前往山西省汾阳市贾家庄镇罗城村进行实地采访了解。

  据悉,田春香,女,现年84岁,是山西省汾阳市贾家庄镇罗城村的一位农民。1999年1月1日,丈夫李增银与该村经济合作社签订了一份承包土地的合同书(合同编号为0208)合同约定发包方罗城村经济合作社将罗城村4块土地一并承包给李增银经营(土窑1.5亩,五坟头1.7亩,羊角1.4亩,河南1.5亩),承包期限为199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2010年年初,中汾集团扩大规模(建设用地),需要占用她家承包的五坟头、羊角两块耕地,当时中汾集团为了照顾占用耕地的农户,除赔偿经济外还承诺:占用一块耕地,照顾一个到中汾集团上班的指标(按块计算),那么占用了田春香家两块耕地,理应受益到两个中汾集团上班的指标名额,可是两个中汾集团上班指标名额却一个也未受益到手!

   据了解,2018年通知过田春香领取中汾集团上班的指标名额。可是到村委会领取指标名额时,却遭遇村委主任王俊如的百般阻扰与推辞。另外,罗城村委在未获得田春香本人的准许下,就将其中一个中汾集团上班指标名额给了高玉东与李丽琴(田春香二女儿)夫妻的女儿李慧玲。村主任王俊如与高玉东私交关系甚好。另一个指标却被罗城村委会主任王俊如扣押不给。

   田春香说:“高玉东与李丽琴(二女儿)夫妻两二十年来对她是不闻不问,也不敬孝、更不赡养。在没经过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她(他)们夫妻两是没有资格享用我的指标的,就是他们夫妻想要我的指标,也必须经过我同意,而不是他村委主任王俊如,因为我才是两个指标的合法受益人!”

田春香多次找村委会主任王俊如进行理论,可是理论的效果不但未起到作用,反而遭到了王俊如的辱骂。田春香作为指标合法受益人,却没有受益以及分配两个指标的权利,最终田春香受益人的两个中汾集团上班指标一个也没拿到自己手中。

这起戏剧性的演变,让这位八旬老人深受其害,由此可见山西省汾阳市贾家庄镇罗城村村委会主任虽然官职不大,可是权限无量,不可小视。为了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讨回公道,使受益人的合法权得到保障,在国家整治腐败、廉政建设的同时,让这位八旬残疾老人的受益权落实到位。


             来源:http://www.ganfuju.com/news/show-367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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