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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收费公路专项整治”言必行行必果

    交通部管公路交通,国家发改委管价格,财政部管资金,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管究责,五部门齐抓共管,少信赖“自查自纠”,多一些责任追究,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能够取得实效,让期待变成现实。盼望明年的此时,全国收费公路的面貌有一个明显的改观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于今年6月20日至明年5月31日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问题,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6月15日《新京报》)

  细看五部门通知全文,这次收费公路专项整治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亮点多多,整治的范围和力度前所未有。如果能落实到位,中国收费公路的面貌将会为之一变。

  为呼吁五部门将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笔者选择其中的几个亮点立几张存照,以便于公众监督,并时刻提醒有关部门言必行、行必果。

  存照之一:已还清贷款的政府还贷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若这一要求得以严格执行,则意味着大量一级公路、高速公路应在整治期间停止收费,从此变成免费公路。

  将政府还贷公路转变为经营性公路,是一些地方延长公路收费期限的一大“法宝”,为此,让违规变更性质的收费公路实现“属性归位”,应成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有关部门不妨在成本和收益监审的基础上,辅以“对违规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尽快向社会公布哪些公路已还清贷款,应当停止收费,以发动民众形成监督合力。

  存照之二:东部地区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超过25年要停止收费;东部地区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累计超过20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累计超过25年,要调整已批准的收费期限。按此要求,也将有一批一级公路、高速公路要停止收费,变成免费公路。东部地区大部分国道均属于一级公路,从它建成的那一天起就在收费,很多公路的收费期限已经超过15年或25年。高速公路同样如此,比如北京市第一条收费公路——京石高速(现称京港澳高速)自1987年11月开始收费,其先作为政府还贷公路、后作为经营性公路的累计收费期限至今已有24年,超过20年的上述标准;位于广东的广深高速当初获批的收费期限为50年,按照要求应予以调整,这需要当地政府与经营方谈判解决。

  存照之三: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外地车辆进入上海市区,在收费站要交30元进城费,每进一次交一次;外地车辆进入杭州市区要交25元进城费,同样是进一次交一次。进城费既包括城市道路通行费,也包括教育附加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按上述要求,所有城市都应立即停止向外地车辆收取进城费。

  存照之四: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尤其是高速公路改扩建或其他项目施工,影响车速,车辆低速行驶却按高速交费,显然属于霸王条款,人们对此早有怨言。这是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较容易啃的一块骨头,且看能不能啃下来。同时,要防止一些收费公路施工期间因不能收费 而无故关闭。

  交通部管公路交通,国家发改委管价格,财政部管资金,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管究责,五部门齐抓共管,少信赖“自查自纠”,多一些责任追究,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能够取得实效,让期待变成现实。盼望明年的此时,全国收费公路的面貌有一个明显的改观。(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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