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际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和发展,网络问政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众所周知,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非常关心网络问政,且多次做出重要指示。
而据媒体报道,2011年9月2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王晨在第四届中英互联网圆桌会议上表示,中国互联网用户已突破5亿,互联网普及率接近40%,其中农村网民超过1.3亿,约占网民总数的27%。
如此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无疑为网络问政提供了十分肥沃的土壤。
在此背景下,湖南省省长徐守盛于9月30日通过人民网发表致网友的一封公开信,欢迎广大网友“对湖南的工作多提批评建议”,并承诺“我们将密切关注、认真对待大家的留言”。
笔者认为,作为地方大员的徐守盛之此举,可谓顺应时势,既符党心,又合民意。
而据人民网消息,2011年7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与网民在线交流时表示, 网络问政首先应该是平等地问、虚心地接受,不计态度、不问来历,“为什么领导可以发脾气,群众不能发脾气呢?为什么领导可以骂娘,群众不能骂娘?”
然而,无论是面对网友“多提批评建议”,还是容许群众“骂娘”,即民众网络问政,我们都无法回避“谁来保证提批评建议者的安全?”这一问题。
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而党和政府领导人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网络问政问题。
可事实上放眼中国网络问政之各种平台,我们不难发现“因言获罪”之网友比比皆是,且日益增多,而有的甚至滑稽到了极点。譬如,据2010年12月17日《羊城晚报》报道,湖南长沙天心区网友刘华,拍摄强拆现场时被法警抓走,后移交公安,公安以他11月6日发表的博文《任志强来了,我失业了!》诽谤他人为由,将他行政拘留10天。天心区公安分局16日对记者称,刘华诽谤了任志强。而任志强16日晚19时给记者回复称,根本没有看过该博文,更没有去报案。
于此,笔者认为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周泽律师讲得非常好,这就是:“所谓受害人都没有去告,警方这不是多管闲事吗?这是在滥用职权!”
但是,谁来制止这种“滥用职权”之类的恶行呢?谁来遏制“因言获罪”愈演愈烈之态势呢?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作为执政者,以及有关部门,不仅应大力支持民众网络问政,还该在保证提批评建议者的安全问题上多下功夫。否则,中国网络问政将会被异化,而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且不利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