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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信个人魄力的官场法则面对"血煤"长袖难舞

因“襄汾溃坝”事故直接导致时任山西省长孟学农去职,其留下的“晋官难当”成为四字真言。“襄汾溃坝”事件后,临汾市市委书记夏振贵停职检查至今,山西省委相关领导相继到阳泉市等地物色下一任临汾市委书记人选,但不少人都推辞到临汾就职。(《大众网》3月31日)

官员婉辞官位,民众多感匪夷所思。然而,在矿难频发的山西,其官员肩负的安全责任重担显然高于其他任何省市,在国家重大责任事故问责制下,晋官面临着与盘根错节的地方利益博弈的煤矿治理,以及确保国家煤炭需求的双重压力,而一旦煤矿事故发生,党政官员又难逃被打板子、引咎停职检查的命运。也因此,05年至今,山西省在三年(2005年到2008年)内换了四任省长,包括代市长罗清宇在内,临汾市也换了四任市长。附着惨痛血泪的丰富煤矿资源,俨然让昔日人人艳羡的晋官,成为上下不讨好的角色——一方面,其必须确保国家大量的煤炭生产需求,另一方面,其又必须在大量煤矿生产的高风险下确保煤矿安全,然而,一些意欲在整治煤矿上大展拳脚的官员,或深陷于复杂的地方利益纠葛,或如“虎落平阳”般在煤矿

治理、监察中,受制于下级利益链条的“通风报信”,难以检出煤矿实际安全隐患。当地有人士就表示,这些长年累积的顽疾,让许多外来的新任官员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已经被免职。

在平衡生产利益与确保生产安全这一对矛盾的现实语境下,晋官成为官场的“烫手山芋”自然不足为奇。然而,在晋官走马灯地上任与落马间,我们更多看到的只是官员作为个体存在的“人治”身影,也即是,每个上任官员都试图通过自己个人的政治魄力、手段、想法,制定一些方略,以达到治理“血煤”的目的,然而,这种过度迷信个人魄力的官场生存法则,显然在面对“血煤”这一痼疾时“长袖难舞”。前有05年,时任临汾市长王国正升任市委书记后,李天太继任市长一职,其虽获好评,但最终还是因“12·5”洪洞矿难去职。同样,山西前省长孟学农曾试图在服务业和循环经济上下功夫,以开通山西经济发展的新局面,但宏愿尚未实施,孟学农就引咎辞职。现任省长王君则试图利用其煤炭专业优势扭转“血煤”现状,

却不想遭遇“屯兰矿难”。作为一个个体,官员在复杂的矿难治理前显得势单力薄,一旦引咎去职,其前期推行的较为行之有效的治理方略则面临断层,继任者往往只有重新调研、另起炉灶。

在这种“人治”的官场情态下,不管是煤矿治理成本还是官员任职风险都显然太高。然而,纵观世界矿产高国,发现矿难治理更多依靠的是制度,而非“人治”,特别在当前国家大量整治关闭小煤窑,煤矿安全隐患重心逐渐转移到国有煤矿的情境下,其具有更可行的借鉴意义。在机械化水平高达百分百、矿难事故率却极其低下的南非,其推行了强大的矿工工会及巡视员制度,根据立法要求,矿业成立的工会要参与到矿业管理中,没有其他人比矿工更重视煤矿的安全,巡视员则可以依法提取企业工会每一次的会议记录,检查会议记录上矿工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这样巡视员就可以监察企业有没有着手解决,或者问题解决得怎样等等。

依靠这样的制度,在中国还在为煤炭安全绞尽脑汁的时候,南非已经为煤矿的“零死亡率”目标而努力了。在当下国家过于依赖“人治”的体制下,我们看到更多的则是已然病变的制度治理,而南非的成功案例则更似一面镜子,它昭示着矿难治理中制度治理的重要性,也只有通过国家层面,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的具有普适性的治理制度,才能真正对“血煤”对症下药,“辞当晋官”的官场乱象才能更少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