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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坤宇矿业公司矿区非法淘金死亡三人

    2009年5月12日深夜,河南省洛宁县坤宇矿业有限公司五龙金矿矿区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在该矿区某废弃山洞非法淘金的李文超、司建新、张学山三位农民工中毒身亡。接到举报后,记者驱车冒雨赶往出事地点。
       在矿区,记者看到几十辆车停满了所有办公区空地。在该矿办公室一孔姓工作人员在了解记者来意后,告诉记者说矿上所有负责人都不在,他以“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据记者调查,死者李文超、司建新均为该矿所在地洛宁县西山底乡西山底村六组人,死者张学山为该乡郭庄村九组人,三名死者都是家中的主要劳力。
        据当地一知情人讲,死亡的三位农民工和矿方有一种默契的、不可告人的合作关系,即:他们在五龙金矿负责管理的一处废弃矿洞“洗洞”(备注:这是一种利用国家禁止个人使用的剧毒化学药品,清洗洞壁残余黄金矿粉的落后淘金工艺),洗洞后所得金子由双方共享。也就是说废旧矿洞还有一些利用价值,但没有矿方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此开采、洗洞。另外知情人还告诉记者,死亡民工和洗洞所用的氰化钠个人很难搞到,洗洞所用的机器、水箱等设备未经矿方认可也是很难运进洞口,因为这里的护矿队采用的是二十四小时巡逻监视的方式,农民工盗采要想矿方不知道根本是不可能的。然而现在酿出事故了,矿方却将他们的洗洞行为定性为偷盗行为,这实际上就是矿方想逃避管理责任的一种“障眼法”。
    据了解,2008年在五龙金矿矿区曾发生一起牲畜饮用洗洞污水而发生中毒的恶性事件,事发后洛宁县政府联合环保、公安等部门针对废弃矿洞的非法洗金行为进行过一次严厉的打击,并通知要求坤宇矿业有限公司做好防范工作。但是矿方置文件要求于不顾,继续利用洗洞谋取不当得利,不但严重污染环境,给黄金走私贩私分子提供可乘之机,还最终导致3人死亡的惨祸发生。
    氰化钠是国家严格管制的化学药物,一克氰化钠能使多人中毒死亡,和矿上使用的炸药一样,审批、购买都有相当严格的手续,可当地农民工怎会拥有大量的氰化钠?如果当地政府、矿方加强管理又怎么会导致惨祸的发生?记者将作进一步追踪。

                                                    责任编辑:关注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