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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汝州昌荣煤矿发生重大死亡事故隐瞒不报

       日前,记者接到举报:河南省平顶山汝州市(县级)寄料镇昌荣煤矿在建风井(西口)发生塌方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事故,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汝州市主要领导竟瞒报了此次事件。

       2009年2月20日晚,汝州市寄料镇昌荣煤矿在建风井(西口)发生塌方,当场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事故发生后,该矿不但没有及时上报,而且隐瞒不报并分别赔偿死者95万元。

       
记者随后进行了仔细人员调查,他们分别是:汝州市寄料镇郭沟村张湾组的周强,汝州市蟒川乡田庄村的王党国,汝州市寄料镇蛮子洼村聂庄组的名叫军营等人在事故遇难;汝州市蛮子洼村聂庄组名叫二强的重伤在医院治疗。

        3月24日,
记者致电汝州市煤炭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但是均称不知到有次事故。3月25日上午10:32分记者致电汝州市分管煤炭局和安监局工作的彭清旺副市长,彭市长告诉记者:“这件事目前我们还没接到举报,把你了解的详细情况传到我们市政府办公室,转给王秘书长,我们会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去调查”。随后记者便把有关寄料镇昌荣煤矿矿难的情况发到汝州市政府办,并致电王秘书长,王秘书长表示已收到该材料,马上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3月27日,上午10:24分
记者又致电给王秘书长,王秘书长告诉记者:“此事故已成立调查组正在调查,我马上安排安监局有关领到跟你联系,把调查的具体情况告诉你”。截止记者发稿时仍未见王秘书长说的人跟记者联系。

       4月3日上午11:55分
记者再次致电给彭市长,彭市长已正在开会为由来推诿了记者的采访。

       国家安监局一再强调,一经查清瞒报矿难问题不但要严肃处理,而且罪加一等。瞒报事故暴露了他们蔑视国家
法律和政府监管、违法顶风做案的严重问题,这些都是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如果不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矿工的生命时刻会受到死神的威胁。
     此事件的进展,
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
维权万里行》特约记者 詹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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