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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卢氏:出矿难两人猝死,避责任至今瞒报

温家宝总理说,矿难留给我们血的教训。我们一定要重视抓好安全生产,不能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要对矿工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然而,近来,却从河南卢氏传来了不和谐的音符……

 

河南卢氏:出矿难两人猝死,避责任至今瞒报

 

矿难是不幸的,然而在不幸的矿难背后,还有更多鲜为人知的事情,矿难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封锁消息,恶意瞒报等行为更成了死难者家属心中永远的痛……

群众反映:出矿难两人猝死

据群众反映称,200879下午,卢氏县北方矿业公司发生安全事故,致使一人被砸死,死者郭天红,男40岁左右,赔25万,潘河乡上川村圪旯湾组人。同年96日下午,该公司再次发生安全事故砸死一人,死者莫成记40岁,赔22万,该县潘河乡坪村宋家村组人。

两条鲜活的生命去了……他们的家中尚有白发苍苍的老母无人照料,尚有嗷嗷待哺的孩童无人看管,可是谁该为他们年轻的青春埋单,谁又该为他们枉死的生命负责?

然而据当地群众反映,事故发生后,卢氏县北方矿业公司不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时将矿难相关情况逐级上报,而是及时的封锁消息,隐瞒事实真相,企图瞒报矿难。矿主更不惜重金,积极动用各方关系,劝服死者家属,协商私下解决,并再三告诫遇难人家属及相关知情人士“不要声张,绝对不能对外说出实情,否则一分钱也不赔

事故发生至今已300多天了,群众反映该事故并没有按程序上报至卢氏县及三门峡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没有相关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也没有相关事故调查报告出来。

卢氏县安监局:郭天红死亡瞒报属实

卢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一封《关于莫成吉、郭天红死亡情况的函》中称,该县已由县政府办牵头,公安、监察、安监、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初步情况如下:

一、关于莫成吉死亡情况

经调查,没有可靠证据表明莫成吉死于责任性生产事故。

二、关于郭天红死亡情况

经调查,200876日下午4点左右,郭天红和同班工人一起进入坑道干活,清理巷道废渣,当行至工作面时,突然从上方掉下一块石头,砸到装矿车上又弹起撞到郭天红腹部。事情发生后,矿方立即将郭天红送往县医院治疗,经拍片诊断为两根肋骨骨折,在县医院治疗5天之后,突然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

国家政策:瞒报事故严肃处理,“四个不放过”

瞒报一再发生,除了矿主利欲熏心,地方监管部门失察当负主要责任。出了矿难事故,相关领导也难辞其疚,轻者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重则要丢官受罚,被追究法律责任”。国家安监总局特聘安全生产专家邬剑鸣如是说。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去年10月份就山西省娄烦尖山铁矿发生的垮塌事故开新闻发布会时抛下“狠话”:谁敢以身试法,就让他身败名裂;谁让职工家破人亡,我们就让他这个企业声名狼藉;谁对安全生产不负责任,我们就对他头上的乌纱帽不负责任。

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3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已于20076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事故处理办法及对瞒报单位和个人相应的处理方案。

2004,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时曾经明确指出:对已经发生的重大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维护法制和法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之后,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一批官员和责任人先后引咎辞职或受到处分,有的还被追究法律责任。媒体称之为官员“问责风暴”。这一场“风暴”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也受到了公众的一致好评。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针对近来发生的多起恶意隐瞒矿难事故的事件发出通报,重申严肃查处、打击瞒报和逃匿行为,我国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正不断加大。

记者手记:谁在为非法企业保驾护航?

令人失望的是,血淋淋的矿难也并没有引起卢氏县委政府领导的真正重视,一次次矿难,造成了多少人间惨剧,演绎了多少悲欢离合。不知道还要付出多少血的代价,才能唤起卢氏县委县政府个别领导同志对安全责任制的真正落实?

卢氏县北方矿业公司竟然敢视国家法律条文为无物,置国家三令五申为不顾,隐瞒事实、瞒报矿难,在矿难发生后,是谁胆大妄为,策划组织了这起瞒报案?究竟又是谁在为其保驾护航?卢氏县委、县政府以及卢氏县安监局等职能部门个别领导同志听之任之,对违法企业一路绿灯、特殊照顾、在牵扯群众生命安全的民生关键问题上敷衍了事,睁只眼闭只眼,致使矿工及家属怨声载道,这其中究竟又有什么猫腻?本报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关注民生网

后附:卢氏县安监局《关于莫成吉、郭天红死亡情况的函》

 

 

关于莫成吉、郭天红死亡情况的函

 

大众科技报:

接到贵报的情况反映函后,我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由县政府办牵头,公安、监察、安监、工会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贵报所反映的情况依法调查,经调查,初步情况如下:

一、关于莫成吉死亡情况

经调查,没有可靠证据表明莫成吉死于责任性生产事故。

二、关于郭天红死亡情况

经调查,200876日下午4点左右,郭天红和同班工人一起进入坑道干活,清理巷道废渣,当行至工作面时,突然从上方掉下一块石头,砸到装矿车上又弹起撞到郭天红腹部。事情发生后,矿方立即将郭天红送往县医院治疗,经拍片诊断为两根肋骨骨折,在县医院治疗5天之后,突然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

三、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衷心感谢贵报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地监督和支持。

 

卢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0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