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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对瓦斯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8日下午16时,平顶山市委常委会研究,对有关责任人初步作出处理:一是免去新华区主管安全的副区长齐同燕,市煤炭局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张西志的职务;由新华区对区管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由检察机关立即依法追究3名区派驻矿监管人员的渎职责任。

据悉,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4条规定,已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法定代表人、矿长李新军,分管安全副矿长侯民,分管生产副矿长邓群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

待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