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实施的新规还要求,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要依法问责
从今天起,您再向环保部门举报家门口冒着黑烟的小炼油厂、污水横流的皮革厂,不用担心环保部门“无能为力”。昨天,省人大联合省环境保护厅召开贯彻实施《河南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新闻发布会。省环保厅厅长张庆义说,从元旦起,发现企业乱排污,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其设施、场所。
□记者 王磊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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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污染企业,环保部门可直接查封
张庆义说,河南省面临着污染排放基数大、增速快的双重压力,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基数大,排放总量均居于全国前五位。
依开始实施的条例,从元旦起,环保行政部门可以对无证排污、违反许可证要求排污的企业,依法查封有关设施、场所,扣押有关工具、物品。
“对污染企业,环保部门可以直接查封,这个规定国家还没有,是河南的一个创新。”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国敏透露。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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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要依法问责
张庆义说,元旦后,县级以上政府对减少污染物排放工作负责,将把污染减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有关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
对政府问责主要由监察部门来做,环保部门只负责对日常目标情况进行考核,重大目标认定。环保部门将提请政府对污染减排进行考核,向社会公布。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保部门将进行调查,将认定结果提交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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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全省推广
排污权有偿使用
“焦作、三门峡已经开展排污有偿使用权交易试点。简单地说,企业一旦购得排污有偿使用权,用不完,可以卖。”李国敏说,现在正在提请省政府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具体规定,明年将在全省推广。
李国敏介绍,全省将用法制手段推进减排,实行绿色GDP、全过程减排,从污染源头到污染全过程进行减排。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