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二、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
三、组织、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
四、从事其他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
管理部门将依法严加监管上述行为并予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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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以来,中东、北非部分国家局势持续剧烈动荡,社会秩序混乱,群众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生活陷入困境,动荡已经给这些国家的人民带来巨大灾难。值得注意的是,境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企图把乱局引向中国。他们通过互联网煽动非法聚集,妄图制造事端,挑起“街头政治”。广大群众对此强烈不满,少数人的表演只能成为一场自编自演的闹剧,有境外媒体戏称其为个别人的“行为艺术”。一些满以为可以在中国制造和寻找中东式新闻的人,最后只能落空。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