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安排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深入到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中去,扎实细致地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困难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切实做好老复员军人、生活困难转业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等的走访慰问工作。要把安排好受灾地区群众冬春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及时拨付救灾救济资金、发放救灾款物,加快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妥善解决受灾群众的饮食、衣被、住所、取暖、医疗等问题,特别要保证玉树、舟曲等重灾区群众安全过冬。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好各项就业扶持和援助政策。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并确保捐赠款物及时如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通知指出,要精心安排群众节日物质文化生活。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确保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着力做好价格稳定工作,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要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做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工作。要丰富和活跃节日期间城乡居民文化生活,安排好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照常开放公益性文化设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要继续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要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坚决禁止庸俗、低俗、媚俗文化演出和传播腐朽文化,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要大力整顿和规范节日旅游市场,坚决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减少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不得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级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突出抓好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加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大型集会、烟花燃放等活动的安全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部门要精心组织春运期间的运力,严禁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认真落实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解决好突出信访问题。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节前要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行动,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