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义指出,在跟踪审计中,边督促整改,节约重建资金和挽回损失14.71亿元。
■中央部门
虚假发票套现1.42亿
本次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涉及56个中央部门,并延伸审计310个所属单位。《报告》披露了中央部门已纠正自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资金”54.40亿元,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资金2.94亿元。
在审计署提出的四大问题中,一些部门及所属单位违反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最为突出,共涉及金额34.84亿元。
刘家义指出,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比较普遍。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12个部门本级和37个所属单位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接受虚假发票报账4456.66万元。
瞒报收入资产5.91亿
同时被审计出的问题还包括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0.95亿元。其中,35个部门本级和83个所属单位因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执行不严格等,造成挤占和挪用预算资金9.22亿元;两个部门本级和25个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新增项目或提高标准发放津贴补贴1.73亿元。
多申领财政资金或瞒报收入和资产等6.21亿元。其中,1个部门本级和6个所属单位采取虚报或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多申领财政资金2962.68万元;14个部门本级和33个所属单位瞒报各项收入和资产等5.91亿元,未在法定账簿内核算。
违规收费及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入等16.26亿元。其中,1个部门本级和17个所属单位违规收费或摊派等2.44亿元;3个部门本级和10个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征收和上缴非税收入13.82亿元。
■金融机构
违规操作涉及203亿
审计署在跟踪审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2009年新增贷款的结构和投向发现,部分新增贷款结构不尽合理,主要是中长期贷款占比高、房地产贷款业务增长快、对农业和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还有部分贷款的投向不符合规定。
刘家义表示,一些政策性金融机构近年来大力发展商业性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策性业务的深入开展,部分政策性信贷支持未能完全落到实处,违规操作或超范围经营问题也比较突出,涉及金额共计203.01亿元。
如2006年4月至2007年6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乌兰浩特市支行在已取得该市第三粮库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情况下,仍依据企业伪造的财务报表,向其发放粮食收购贷款2.85亿元,最终造成8236万元贷款损失。
刘家义说,有关金融机构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0年3月底,中国农业银行已整改90项问题,整改完成率为93.75%,处理责任人员263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已收回贷款7.03亿元,资产保全38.67亿元,处理责任人员463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制定和完善了82项制度;商业银行制定了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的措施,2010年1季度对农业和小企业的贷款增幅明显。
■重点民生
违规发低保3.3亿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财政收入增幅减缓,但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民生投入。各级财政筹集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分别比上年增长25.58%和61.50%,为此审计署对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分配中,由于对保障对象的审核和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人口变动、收入财产等信息尚未实现共享,有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3亿元,其中向1.19万户登记拥有个人企业、车辆或2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7376.65万元;9个城市向705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6.89万元、分配廉租住房74套。
廉租房租金难收取
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有的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审计调查发现,有些地方简单按人口数量或行政区域平均分配资金,有的地方性工作计划与中央下达的年度计划未能有效衔接,加之普遍存在的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影响到一些项目的实施进度。抽查19个省市的448个新建廉租住房和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截至2009年底,分别仅完成计划投资额的41%和42%,其中225个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平均为44%。
审计还发现部分项目管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后续管理尚需加强。随着廉租住房大批建成并逐步投入使用,一些地区出现了租金收取难、日常管理维护难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退出难等现象,不利于形成廉租住房入住和退出的良性循环机制。
■其他报告
中央财政收入去年35915.71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