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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违法问责风暴启动 地方官严重违法撤职

     中新社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 阮煜琳)中国土地违法问责风暴正式启动。明年1月31日后,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严格依据“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实施问责。并要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官员和其他负有责任官员的责任,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

  国土资源部总督察徐绍史16日对2009年中国土地违法严重的8个省份的12名市县主要官员进行了约谈。这12名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来自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湖北省襄阳市、黑龙江铁力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山西省大同县、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辽宁省灯塔市、浙江省上虞市、辽宁省庄河市。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通知指出,三部委将根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提出书面问责意见。问责意见连同违法用地事实材料,由省级监察、国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后,于明年1月31日前正式上报三部委。之后,三部委将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市县实施问责。

  据悉,土地卫星图片执法检查约谈制度始于2007年,但因当时还没有实施“15号令”,所以没有与问责挂钩。2009年度卫星遥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于2010年2月份全面启动。与前两年不同,今年是中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国覆盖的第一年,覆盖全国2859个县。并将首次根据检查结果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实施问责。

  依据“15号令”,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的,要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

  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显示,部分地区违法用地问题比较严重,一些市、县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超过15%。重点工程项目、部分行业用地违法严重,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分别占全部违法用地面积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45%和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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